儋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儋州市“老年幸福餐桌”项目助餐对象、助餐流程和助餐标准的通告
儋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儋州市“老年幸福餐桌”项目助餐对象、助餐流程和助餐标准的通告
儋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
儋州市“老年幸福餐桌”项目
助餐对象、助餐流程和助餐标准的通告
为让“老年幸福餐桌”项目覆盖我市更多的老年群体,体现老年助餐的普惠性和便利性,把为民办实事事项办好办实,切实提升我市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经市政府批准,儋州市民政局决定调整儋州市“老年幸福餐桌”项目助餐对象、助餐流程和助餐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老年幸福食堂设置点
1.那大镇文化北路23号庄饭碗(林经理,186*****778)
2.那大镇那恁路78号庄饭碗(林经理,186*****778)
3.那大镇怡心花园20栋商铺一楼睿洺汇餐厅(欧经理,138*****930)
二、补贴对象
儋州市户籍60岁以上的经济困难(特困、低保、低保边缘)老年人和70岁以上的社会老年人。
三、就餐和补贴标准
(一)餐食标准:老年助餐餐标从12元/餐起,以老年幸福食堂当日公布价格为准,老年人可自行到助餐点就餐。?
(二)补贴标准:
符合政府补贴对象每人每天补贴1餐,其中:
1.特困老年人补贴10元/人·餐;
2.低保家庭老年人补贴8元/人·餐;
3.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补贴6元/人·餐;
4.90岁以上社会老人补贴4元/人·餐;
5.70岁-89岁社会老人补贴3元/人·餐。
就餐费用超过政府补贴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老年人个人承担。需送餐的老年人,送餐费用由老年人自付。
四、申请助餐补贴流程
符合条件且有就餐需求的老年人,首次就餐前,持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社保卡到老年幸福食堂,由老年幸福食堂工作人员协助在智慧养老助餐信息平台将信息录入。已录入信息的老人到助餐点刷脸、刷卡就餐就可以用餐,助餐点只收取超过政府补贴标准老人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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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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