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智北京能源荆门市东宝区工业园区伊仕利智能家居湖北有限公司3.65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汇智(北京)能源荆门市东宝区工业园区伊仕利智能家居(湖北)有限
公司 3.65MW 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汇智(北京)能源荆门市东宝区工业园区伊仕利智能家居(湖北)有限公司 3.
65MW 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汇智(北
京)能源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招标人为 汇智(北京)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4HZBJ021611
2.2 招标项目名称
汇智(北京)能源荆门市东宝区工业园区伊仕利智能家居(湖北)有限公司 3.65MW 分布式
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汇智(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项目建设地位于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伊仕利智能家居(湖北)有限公司。项目通过利用荆门伊仕
利智能家居(湖北)有限公司 2#和 3#生产厂房及停车场屋顶,共计 3 栋建筑屋
面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彩钢瓦屋顶总面积 35148.4 平方米。本期工程直流侧总
装机容量约为 4.2659MWp,拟采用 7355 块 580Wp 单晶单面硅光伏组件,并
网电压等级为 10kV,所发电量就近供给于厂区消纳,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模式。
2.4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所涉及的项目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承包人负责光伏电站建设工
程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发包人完成屋顶资源的筛查,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及基
础资料收集,完成所涉及屋顶的确户及协议签署工作,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
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施工过程涉及的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
(2)本工程施工准备、调试、验收全过程协调、临时用地、绿化恢复、屋
顶加固、进场道路及各项验收。
(3)本工程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
(4)工程涉及的全部项目所需设备、系统及相应备品备件的供货(包括但
不限于组件、逆变器、支架、并网柜、电缆等)、安装、检验、试验(含特殊试
验)及检查测试(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现场隐裂检测等政府及电网要求的检测
项目)、单体调试、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
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
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5)办理并网接入等手续。
(6)承包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承包人还需承
担所有协调相关费用,并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7)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
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
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伊仕利智能家居(湖北)有限公司。
2.6 计划工期
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3个月,2024年9月30日全部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
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 4 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 4 第八章“项目技术资
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
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
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
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5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具有 2 个
(含)以上光伏发电工程业绩(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
1 个(含)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 1 个(含)以上光伏电站
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
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3.6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
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2023 年财务报表未出
的可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
会计报表)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
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
节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
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
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
单管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
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
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2024 年 6 月 8 日 17:00 —2024 年 6 月 13 日 17:00(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
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
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
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
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
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
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
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7 月 2 日 9: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
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汇智(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院 1 号楼 9 层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核建大厦一层东区会议室
联系人:闫岩
电话:15810621706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
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
-[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
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
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汇智(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