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CX 项目一期 BOP 标段六(化水厂房)安装工程(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公告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
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X924JZR307C11506BD/GKZH-24ZXG359
2.2 项目名称:CX 项目一期 BOP 标段六(化水厂房)安装工程(二次招标)
2.3 项目概况:
化水厂房:子项号为 OS,分为预处理附属厂房、预处理泵房和化学水厂房。本子
项主要作用是为核电厂全厂核岛、常规岛及配套的 BOP 子项提供和存储海水、淡化水及
除盐水。
2.4 招标范围:
该子项一次规划,分两期建设,一期、二期具体分界以设计为准,本次招标范围:
一期安装工程,即化水厂房全部设计文件及工作内容描述所含安装工程。二期的安装工
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一期二期界面已在设计文件中明确。
2.5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
2.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4 年 11 月 01 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5 年 07 月 31 日。
主工期总日历天数: 272 天。具体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正式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2.8 最高投标限价:54749840.41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
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
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或建筑机电安
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符合
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
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
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
书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8)业绩情况:(2019 年 1 月-至今)已完工或正在施工中至少有一项结算金额或
合同金额为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或民用机电安装工程业绩。已完工项目提供签订的
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正在施工项目提供签
订的合同协议书、项目开工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 子 版 招 标 文 件 将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
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项
目(CX 项目一期 BOP 标段六(化水厂房)安装工程(二次招标)),按照《中国核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
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
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发售时间:2024 年 06 月 08 日 09:00— 2024 年 06 月 13 日 16:00 (北京时
间)。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
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时间为
准,逾期递交、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
拒收。
5.4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会议室。
联系人:杨振 联系电话:13810957288 电子邮件:gkjy_r@163.com
5.5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5.5.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5.5.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
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号神舟大厦11层
联 系 人: 周慧敏
联 系 人: 孙晨、杨振、庞博
电
传
话: 010-88023871-8011
真:
电
传
话:010-68118167/13810957288
真: 010-68118720
电子邮件:
8.其他说明
电子邮件:gkjy_r@163.com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独家负责中核CX项目
一期工程全厂通信系统设备采购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
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
权利。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
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不承担任何责任。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
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