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系统维保招标公告
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系统维保招标公告
来源:-时间:2024-07-0311:32:05作者:宁夏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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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系统维保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定。
二、采购内容
为保障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现采购第三方维保服务,提供系统日常巡检、系统监控、系统性能调优、系统优化升级、数据管理等全方位服务,完成运维服务保障。
三、服务标准
(一)系统巡检:每月巡检系统软件的健康状况,记录系统运行健康指标,随时处理解决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日志查询、分析、排查,以解决系统业务数据问题,或满足用户使用系统功能情况、登录系统情况、维护数据情况的查询统计需求。提出优化方案,对系统进行优化。
(二)运行监控:负责对服务器系统日志进行监测,完成操作系统漏洞、官方补丁的修复和升级,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负责服务器端软件的安装和维护,并辅导各用户端通过网络接入,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登录使用软件。
(三)安全加固:排查应用系统的安全漏洞或隐患,对应用系统通过打补丁、修改安全配置、增加安全机制等方法进行安全加固,处理应用系统安全漏洞或消除系统安全隐患。对“应用系统”涉及的服务器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等组件依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升级,避免因组件版本问题导致的系统安全漏洞产;在“应用系统”作为攻防演练靶向目标时,保障护网期间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定期修改服务器系统密码,保证账户安全;定期检查应用服务状态,数据库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定期清理应用日志及数据库归档日志。
(四)软件平台优化升级:配合采购人在系统等保和安全评测工作中发现的安全漏洞及算法优化等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优化现有存在系统软件功能不足的模块,根据业务需要添加或增加功能(模块);代表采购人负责牵头联系服务开发厂家进行问题的整改优化。
(五)数据管理服务。针对应用系统中使用的数据库进行核心参数调优,SQL语句调优,提供性能评估方案:不同版本、不同厂商、不同结构数据库间的数据迁移;按照备份策略要求、对“应用系统”中的各类业务数据、配置数据、管理数据等进行增量、全量、异地备份管理,当“应用系统”使用的服务器硬件损坏或异常时,可以将原数据库的某时间点的正常状态还原到指定服务器中,并定期检查备份脚本执行情况和服务器物理空间使用情况;通过远程、上门等方式按服务级别实施故障排除;定期提供预防性巡检,并完成系统参数、配置调优,及补丁分发、安装服务。
(六)系统安装调试。由于迁云、服务器、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更新、更换、操作系统还原等原因而进行的应用软件系统安装与基于实际部署、使用环境的调试服务。
(七)系统技术培训。运维服务工程师与采购人管理人员通过现场一对一或集中式、远程的形式进行应用系统操作使用培训,帮助使用者熟悉应用系统各项功能的使用,培训内容包括软件产品的安装、使用和日常维护等。每年对全区各级工会使用软件人员集中培训不得少于一次。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a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b《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c《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相关资质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提交
凡有意提供项目维保服务者,请于2024年7月8日下午18点前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用A4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自治区总工会财务资产监督管理部(1916室)。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35号
联系方式:魏娟宁
联系电话:0951-*******
附件:宁夏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系统维保项目评分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2024年7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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