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营轧钢厂二项超低排BOT工程招标公告

北营轧钢厂二项超低排BOT工程招标公告

北营轧钢厂二项超低排BOT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北营轧钢厂二项超低排BOT工程BGBGJTFGZHG240*****4577)招标人为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北营轧钢厂二项超低排BOT工程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2021年至今具有已完工加热炉固定床脱硫EPC或BOT业绩,提供合同、发票(部分)、技术协议、竣工报告或甲方证明竣工材料等原件彩色扫描件。EPC或BOT业绩应为含有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同一项目的完整EPC或BOT合同,如提供联合体业绩,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同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分工中对应的业绩,投标成员在联合体中应承担设计或施工分工。检维修、大中修合同无效。 如仅提供EPC业绩,还需提供2021年至今具有环境工程烟气脱硫运营业绩,并提供运营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等能够证明承担运营的有效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运营方注册资金实缴*****万元(含)以上,要求提供实缴证明。投入本项目的自由资金要超过建设成本的40%,提供相应证明,其余资金应提供县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或保函等证明文件。

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超过三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分工。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和结构不得变动,甲方与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结算方式:运营固定费用=吨钢运营单价×每月轧线钢材实际生产量(以甲方月报表为准),在运营期内甲方按季度向乙方结算运营费(不含税)(例:4月初办理一季度运营费手续,乙方在15日前向甲方开具发票)。各项目建设投资控制如下:其中北营轧钢厂三、四高线加热炉烟气治理项目建设投资控制在3312万元(不含税),北营轧钢厂 60 万吨高线加热炉烟气治理项目建设投资控制在1165万元(不含税)。以上项目分别报价,分别签订合同。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2日08时15分2024年08月01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1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工程部工程管理

地址: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

联系人:

李明东

联系人:

范明孝

电话:

180*****893

电话:

024-********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4年07月19日

公章Epoint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二项超低排B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