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靖宇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发改审批字【2016】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靖宇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靖宇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筑规模:2016年城市棚户区各小区配套建设8条道路及附属管线,道路总长3741.20米,车行道面积53927.58平方米,人行道面积51889.69平方米,绿化面积1739.39平方米,敷设供水管线4629米、污水管线4376米、雨水管线6525米、DN200-DN400供热管道2614米,新建双臂路灯213盏。(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标段(编号01):水厂东路(西四道街-河堤路段);
2标段(编号02):西二道街(水厂东路-西大街段);
3标段(编号03):西四道街(水厂西路-西大街段)道路及管线工程;
4标段(编号04):东大街(东大街-和谐北路东侧)道路及管线工程
5标段(编号05):向阳路(河南街-工农阶段)道路及管线工程
6标段(编号06):国防路(拥军桥-将军路段)道路及管线工程
7标段(编号07):保安西路(靖宇大街-将军路段)道路及管道工程
8标段(编号08):东四道街(和谐北路-营抚公路段)道路及管道工程
9标段(编号09):靖宇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的监理,为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靖宇县城区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0日,工期425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
(1)1标段至8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9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格:
(1)1标段至8标段: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9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具有承担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经历。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要求的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到靖宇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过期报名的投标企业一律不予受理;在招标公告规定报名开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靖宇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 时,在靖宇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1标段至9标段需提供以下材料:
投标申请人须持下列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靖宇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靖宇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靖宇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1标段至8标段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不少于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9标段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的提交不少于5万元的。
6.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6招标文件售价 1标段至8标段:每套2000元;9标段:每套1500元:售后不退。
6.7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靖宇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靖宇县开发区
邮 编:135200
联系人:张树才
电 话:138*****990

招标代理:吉林省宏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磐石市北亚颐和家园B3-34号门市
邮 编:132300
联 系 人:王靖
电 话:****-********
招投标管理机构:靖宇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 期:2016年8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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