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测遥感院县市‘多规合一’招标公告

航测遥感院县市‘多规合一’招标公告

关于拟对 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吉林省航测遥感院县市“多规合一”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2016年8月9日)

按照财库[2015]135号文件的要求,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现对 吉林省航测遥感院 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货物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吉林省航测遥感院

2、拟采购项目:县市“多规合一”

3、采购项目预算:100.00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项目来源

为贯彻落实《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技术规范与编制导则(试行)》要求,推动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合一”,吉林省发改委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对德惠市、公主岭市、梅河口市、临江市、通化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项目,并作为2016年基础测绘项目下达给我院。

(2)项目内容

通过“多规合一”试点项目实施,利用标准统一的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和地理国情普查成果与监测技术,科学划定市县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依托三类空间落实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将发展与布局、开发与保护融为一体,为推动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县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奠定基础。

(3)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原因

本项目为新型项目,涉及《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技术规范与编制导则(试行)》中空间规划底图编制、国土空间开发评价、三类空间划分及发展任务布局等多领域专业技术,我院目前尚不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经验和技术储备。为保证按照要求完成该项任务,需要引入具备能力的团队作为协作单位,同时要求协作单位已在全国多省市开展了上述工作,并具备成功经验的积累。

黑龙江省测绘科学研究所是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颁布的《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技术规范与编制导则(试行)》(发改规划﹝2015﹞2084号)的编制单位,对国家发改委在三类空间划分和发展任务的布局理念和目标要求有深入的理解。其在空间规划底图编制、国土空间开发评价、三类空间划分及发展任务布局等方面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受到国家发改委的认可;其开发的“多规合一”基础平台是目前国内功能最完善,且唯一在国家发改委组织的省级试点应用中通过验证的专业软件系统,在该领域具有独一无二的技术优势和丰富的成功经验,在县市“多规合一”项目核心技术方面具有唯一性,所以我院拟定黑龙江省测绘科学研究所作为本项目的唯一协作单位。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测绘科学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测绘路32号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多规合一”项目为新技术试验项目,涉及《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技术规范与编制导则(试行)》中空间规划底图编制、国土空间开发评价、三类空间划分及发展任务布局等多领域专业技术,要求协作单位具备专业生产能力和成功的生产经验。通过对产品和系统平台的认真考察,我们认为黑龙江省测绘科学研究所对国家发改委在三类空间划分和发展任务的布局理念和目标要求有深入的研究,对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颁布的《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技术规范与编制导则(试行)》(发改规划﹝2015﹞2084号)的理解准确到位。其开发的“多规合一”基础平台功能完善,是唯一在国家发改委组织的省级试点应用中通过验证的专业软件系统。该所现已为黑龙江省、浙江省、天津市等多个省市完成了“多规合一”试点项目,其产品不仅符合《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技术规范与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并且体现了独一无二的技术优势,这些成果为各试点市县的国土空间开发评价、三类空间划分及发展任务布局等工作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为市县“多规合一”战略实施奠定了重要基础。

通过多方面的调研分析和考察论证,我们认为黑龙江省测绘科学研究所在本项目上具备唯一性优势,可以作为本项目的唯一协作单位。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杨国东,吉林大学地探学院,教授

王仲峰,长春工程学院,教授

8、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8年8月10日起至2016年8月16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三楼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周文红

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吉林省航测遥感院,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716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李国明

电话:155*****369

财政部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倪娜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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