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平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精神,现将平遥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作物范围
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玉米、小麦、大豆、油菜为重点,兼顾谷子、高粱、向日葵等粮油作物。小麦、玉米作物创建面积不低于300亩;杂粮、油料等作物创建面积不低于100亩;大豆作物创建面积不少于30亩;种植面积要相对集中连片(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
二、目标任务
支持不少于29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单产提升,完成面积不少于*****亩,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不少于*****亩次。
项目区要聚焦作物单产提升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采取高效节水、深松深耕、密植、药剂拌种、精量播种、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一喷多促”、施用新型生物农药和叶面肥、全程机械化种植等等系列高产配套技术。项目区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增加10%以上,带动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持续提高。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二)实施主体在规模化种植方面有良好基础,实施项目、改善生产条件积极性高。
(三)严重失信单位不得不得申报。
(四)享受过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政策的主体,以及承担2024年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省级有机旱作基地建设等项目任务的主体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提供相关的佐证资料,具体包括:
(一)平遥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
(二)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
(三)种植地所在村委会出具的种植面积证明、公示照片(需A4纸打印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照片清晰,彩色或黑白均可)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等。
五、申报程序
(一)主体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填写好《平遥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
(二)乡镇审核推荐。由申报主体注册地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主体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并在申请表中盖章。
(三)申报主体在 7月31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与种业管理股(地址:柳根西街行政审批大楼318室,联系人:李晋,联系电话:035*****140)
(四)县级评审确定。申报程序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实施主体。
附件:
1.平遥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
2.种植面积证明
3.种植面积公示
4.公示情况说明
平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附件1
平遥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
申报主体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作物种类 | 实施面积(亩) | ||
地址 | |||
基本情况 | (主要包括申报主体概况,常年种植情况,种植经验等。) | ||
实施内容 | (主要是种植品种、技术模式、预期单产提升水平分析,以及预计收获时间、目标单产等) | ||
申报承诺 | 我单位自愿申请实施 作物单产提升项目,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手印): 2024年 月 日 | ||
乡(镇)审核意见 | 已对申报主体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上报。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2024年 月 日 |
附件2:
种植面积证明
经现场核验,2024年 合作社在我村种植玉米/大豆/红薯/高粱共 亩,其中自有耕地 亩,流转耕地 亩,涉及流转农户 户,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农户姓名 | 流转面积 | 备注 | 序号 | 农户姓名 | 流转面积 | 备注 |
1 | 2 | ||||||
3 | 4 | ||||||
5 | 6 | ||||||
7 | 8 | ||||||
9 | 10 | ||||||
11 | 12 | ||||||
13 | 14 | ||||||
15 | 16 |
特此证明。
村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3:
种植面积公示
经现场核验,2024年 合作社在我村种植玉米 共 亩,其中自有耕地 亩,流转耕地 亩,涉及流转农户 户,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农户姓名 | 流转面积 | 备注 | 序号 | 农户姓名 | 流转面积 | 备注 |
1 | 2 | ||||||
3 | 4 | ||||||
5 | 6 | ||||||
7 | 8 | ||||||
9 | 10 | ||||||
11 | 12 | ||||||
13 | 14 | ||||||
15 | 16 |
公示时间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欢迎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 村委会或平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反映电话: 村委会
平遥县农业农村局 0354-*******
村委会(盖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4:
公示情况说明
平遥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平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 合作社申请参加平遥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所提供的种植面积证明,于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在 村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特此说明。
村委会(盖章)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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