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招标公告第1包
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招标公告第1包
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2024-DWCGZ-F3013)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
二、项目编号:2024-DWCGZ-F301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 | 食堂副食品配送,包括:水产(鲜活水产和冻鲜水产)、肉类、蔬果类、豆制品、禽蛋、奶类、干调类、速冻主副食半成品等供应。 | 天津市河东区 | 2年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约230万元每年(分项预算:禽蛋类(5万元)、肉类(畜肉和禽肉)(85万元)、豆制品类(5万元)、水果类(15万元)、蔬菜类(30万元)、水产(鲜活水产和冻鲜水产)类(60万元)、奶类(15万元)、干调类(10万)、速冻主副食半成品(5万元))。;
3.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两证合一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
2.投标人须承诺3年之内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
3.投标人须在天津有固定营业场所,以房屋产权证明或报价时在有效期的租赁合同为准。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复印件(两证合一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
2.投标人须承诺3年之内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承诺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在天津有固定营业场所,以房屋产权证明或报价时在有效期的租赁合同为准,提供复印件。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o5_caigouzhan@163.com (郭助理:022-********/022-********)。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邮件发出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立即联系暴助理,发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结果,每日17:30前收到的报名申请,当日回复审核结果;17:30后收到的报名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未按时收到审核结果请联系暴助理或项目主责人;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3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7月31日8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二号开标厅。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二号开标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助理(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133*****078
传真:022-********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史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1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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