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游县酸化耕地综合治理试验及治理效果监测评价询价公告
2024年龙游县酸化耕地综合治理试验及治理效果监测评价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龙游县酸化耕地综合治理试验及治理效果监测评价工作需要,就相关工作进行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需求:开展酸化耕地综合治理试验区和酸化治理效果监测评价。一是以解决土壤酸、瘦、板、黏等问题为导向,以酸化严重的稻田土壤治理为重点,建立酸化土壤综合治理试验区1个,应用土壤调理剂、碳基肥料、有机肥开展酸化土壤治理试验研究,集成稻田土壤酸化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技术模式,有效缓解耕地土壤酸化状况,提升耕地质量水平。二是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效果跟踪监测,按500亩采集1个土样的要求定点开展取土化验,选择20个典型地块作为效果监测点,监测项目实施前后土壤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pH值等理化性状变化情况,为科学评价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效果提供数据支撑。
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元);
二、采购要求
1.中标单位具备酸化土壤治理科学研究相关业绩或工作内容(以合同内容为准);
2.实施人员具备相关调研、监测以及数据汇总分析能力。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厂家、经销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承诺书(见附件1);
3.询价单(见附件2);
4.相关业绩证明(曾从事相关业绩或工作的合同复印件)。
五、报价要求及中标规则
1.低价中标法:最低价者中标。若最低价出现相同报价供应商,则由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同样最低价者中标;
2.此次报价作为双方合同签订的中标价格,成交后不得因任何外界因素更改中标价;
3.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价格作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满足3家及3家以上,经开标后发现有供应商报价材料不符合本项目询价材料要求,导致该供应商失去报价资格。若剩余合格供应商未满3家,则本项目再另行询价。
六、报价截止时间
1.报价供应商应于2024年7月26日14:30前将相关材料密封送交到龙游县农技推广大楼202办公室(龙游县岑山路138号龙游县农业农村局对面);
2.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联系人:王昱妃
联系电话:0570-*******、188*****884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岑山路105号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1
承诺书
本供应商承诺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为本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承诺,如违反,则自动失去报价资格。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2
询价单(供参考)
致:龙游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 2024年龙游县酸化耕地综合治理试验及治理效果监测评价 |
项目内容 | 开展酸化耕地综合治理试验区和酸化治理效果监测评价。一是以解决土壤酸、瘦、板、黏等问题为导向,以酸化严重的稻田土壤治理为重点,建立酸化土壤综合治理试验区1个,应用土壤调理剂、碳基肥料、有机肥开展酸化土壤治理试验研究,集成稻田土壤酸化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技术模式,有效缓解耕地土壤酸化状况,提升耕地质量水平。二是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效果跟踪监测,按500亩采集1个土样的要求定点开展取土化验,选择20个典型地块作为效果监测点,监测项目实施前后土壤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pH值等理化性状变化情况,为科学评价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效果提供数据支撑。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元) |
投标单位 |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投标总价 | 大写: (小写):¥ |
(人民币:元) |
注:
1.设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给出的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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