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南山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连平县南山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连平县南山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

项目名称:连平县南山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32,293.18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连平县南山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332,293.1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教学仪器 教学装备及用具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348,396.86 -
1-2 其他生活用电器 生活电器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45,211.67 -
1-3 其他信息化设备 教学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75,650.93 -
1-4 其他厨卫用具 厨房专用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63,033.72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连平县南山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原因及情形: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连平县南山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①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②联合体投标的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④中标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其余投标文件内容须加盖联合体的牵头人公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成员的真实情况,负责本采购项目涉及的协调工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远程异地评标模式,若项目为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模式的,抽取的评审专家为副会场所属省份专家库专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平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东园一街18号

联系方式:0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连平县城东园大道民政大楼4楼

联系方式: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文浩

电 话:0762-*******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

2024年07月22日


标签: 南山幼儿园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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