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办公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总队办公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后勤部物资采购中心
采购人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15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济南市经十路619号凤鸣山庄58号
<!--[if !supportLists]-->三、<!--[endif]-->项目名称:武警山东省总队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四、项目说明
1、谈判范围:本项目为办公设备采购,主要包含便携式电脑、单反相机、摄像机、便携式投影仪、便携式彩色照片打印机、手机、便携式扫描仪、扫描笔、平板电脑、酒精测试仪、照相机等货物,完成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及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以上内容以谈判文件最终记载为准。
2、本项目采购预算21.7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3、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或军队采购不良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6:30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同时提交相应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山东龙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济南市经十路619号凤鸣山庄58号)报名。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通知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携授权委托书到山东龙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经十路619号凤鸣山庄58号)购买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详见谈判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后勤部物资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619号凤鸣山庄58号
联 系 人:许凤玲
电 话:****-********
电 子 邮 件:ldztbb@126.com
2016年8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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