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快递服务点委托经营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快递服务点委托经营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对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快递服务点委托经营管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低限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名) | 备注 |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快递服务点委托经营管理 | 运行保障费9万元/年,投资建设费用11万元 | 0.5 | 1 | /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1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人民币300元/包,2024年8月1日(磋商当天)北京时间14:00至14:30,供应商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厚德楼210会议室现金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
(四)磋商地点: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厚德楼210会议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日北京时间14:30。
(六)磋商开始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七)进校方式:供应商进校踏勘和参与磋商需至少提前3小时申请学校专属电子身份码方可进校,具体操作请查看链接:关于近期参加学院招投标活动供应商进出校园相关事宜的说明。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在提交响应文件时现场现金交纳。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进入成交候选的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当场全额退还保证金。
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全额退还保证金。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九)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采购人对供应商因踏勘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踏勘现场前须联系采购人,按采购人校园管理规定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全部责任。
(十)未尽事宜,以采购人最终通知为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
地 址: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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