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331省道K103++856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331省道K103++856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331省道K103+708-K145+856)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YZCZQYH-EPC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331省道K103+708-K145+856)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工作方案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苏交公养〔2024〕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331省道K103+708-K145+856)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为扬州市S331宝应段,路段全长42.148公里,一级公路。(含新331省道与老331省道连接匝道长820米,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

试点道路起自射阳湖镇北,接S331盐城西段,向西南跨越蔷薇河、宝射河,与264省道交叉,经鲁垛镇、小官庄镇,上跨京沪高速公路,下穿连淮扬镇铁路,与233国道交叉,跨京杭运河,经宝应湖,止于宝应与金湖交界处,接S331金湖段,路线全长42.148公里,施工桩号为:K0+000~K42+148,列为普通省道干线公路后调整桩号为:K103+708~K145+856。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跨京沪高速分离式立交桥东桥头至京杭运河特大桥(K132+995-K140+650,7.655公里)按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实施,其余路段按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实施;全线设桥梁7299.2延米/31座,其中特大桥3803.4延米/3座,大桥1792.6延米/6座,中小桥1045.6延米/21座,跨京沪高速分离式立交桥657.9延米/1座,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序号

路段起点

路段终点

路段长度

(m)

路基宽度

(m)

车道数量

1

K103+708

K132+995

*****

26.0

4

2

K132+995

K139+308

6313

33.5

6

3

K139+308

K145+856

6548

26.0

4

横断面状况

跨京沪高速分离式立交桥东桥头至京杭运河特大桥按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实施,其余路段按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实施。

双向四车道:路基全宽26.0m。其中中间带宽3.5m(含两侧左侧路缘带各 0.75m),单向行车道宽2×3.75m,硬路肩宽3.00m(含右侧路缘带0.5m),土路肩宽0.75m。桥梁与路基同宽。路基设计标高为中央分隔带的外侧边缘处路面标高。路面横坡为2%,土路肩横坡为4%。

双向六车道:路基全宽33.5m。其中中间带宽3.5m(含两侧左侧路缘带各 0.75m),单向行车道宽3×3.75m,硬路肩宽3.00m(含右侧路缘带0.5m),土路肩宽0.75m。桥梁与路基同宽。路基设计标高为中央分隔带的外侧边缘处路面标高。路面横坡为2%,土路肩横坡为4%。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发包,本次招标设一个合同段,即YZCZQYH-EPC标段。招标范围:

2.2.1日常养护:包括日常保养和日常维修及小修工程两个部分。

(1)日常保养主要包括养护基础台账整理及信息化维护、路基路面(含涵洞)日常巡视检查、公路桥梁经常性检查、路基(含路肩、边坡、护坡道、绿化带)杂物清除、排水设施疏通清理、路面保洁(人工)、桥梁伸缩缝及排水设施清理、绿化日常养护等。

(2)日常维修及小修工程主要包括路基路面路肩边坡割草、路基边坡修整、排水设施修复、路面机械化清扫、沥青路面各类病害维修、绿化补植、应急处置等。

2.2.2养护工程:

(1)应急、专项养护工程主要包括公路突发的路基路面热毁、水毁等抢通、保通和抢修工程。

(2)预防、修复养护工程主要包括路基、路面的预防养护和修复养护工程,桥涵的预防养护和功能性修复(不包含结构性修复)工程。

2.2.3养护工程设计:

包含应急、专项养护工程、预防、修复养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其中,预防、修复养护工程为两阶段设计,方案设计由发包人提供,施工图设计需严格按照经审查的方案设计编制,若对养护路段、养护方案等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请示,经发包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在施工图阶段进行设计变更调整,否则不予调整。应急、专项养护工程为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设计前应将拟实施路段、实施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发包人,经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

2.3计划工期:

①2024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②缺陷责任期:

应急、专项养护工程、预防性养护工程、修复养护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以实际交(竣)工之日起计算12个月;小修工程缺陷责任期以各项维修工程的完工之日起计算6个月;日常保养、机械化清扫、边坡割草、除雪应急等无缺陷责任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包括: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下述设计和施工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和公路养护作业(桥梁)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的投标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在本工程中承担相同类型工作的(施工或设计),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规模。如资格等级较低单位的资质等级、业绩规模不能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报名以后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允许再进行更换,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①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一级公路及以上养护工程设计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②自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一级公路及以上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的施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上述①、②项目业绩需同时满足。

3.1.3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3.1.4投标人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a.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b.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c.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一级公路及以上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的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d.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职工。

(2)设计项目负责人:

a.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b.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一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a.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b.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c.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一级公路及以上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的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d.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与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为同一人。

(3)施工项目总工: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施工单位人员)。

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级公路及以上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的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4)施工专职安全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应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本项目需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路基路面施工单位人员)。

上述人员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以及表4中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总工、施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 1个月(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设备要求:

养护工程机械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自有或租赁(如果为租赁,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相关租赁协议、购买发票、并承诺租赁的设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000型及以上沥青砼拌和设备、厂拌热再生设备(施工时满足沥青砼施工规范温度质量控制要求)。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须有单独回收料的拌和装置。沥青砼拌和设备必须根据各标段要求配备相应外掺剂添加装置(如温拌剂、高模量剂等)。沥青砼拌和场材料堆放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防雨大棚及有效隔仓;水泥稳定碎石拌和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效隔仓,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须采用双缸拌和施工技术,细料及基层回收料堆放场地必须有防雨大棚;如利用回收料,必须配备筛分设备。沥青砼、水稳拌和厂必须配备合格的、必要的试验仪器及设备。沥青砼拌和、摊铺、碾压等施工时的相关设备必须配备基于物联网的沥青路面管控技术,满足省、市养护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相关要求(含硬件设备并与招标人管控平台联网,相关费用含在相应工程项目单价中,招标人不另外支付)。

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候选人沥青砼拌和设备、厂拌热再生设备、水泥稳定碎石拌和设备、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现场考察;如有虚假,或公示后15日历天无法完善相关设施,或达不到上述要求将取消中标的资格,招标人将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报市招投标管理部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第 1.4.2 项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3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有相应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资格要求;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指定联合体牵头人;

(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8)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7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方案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房欣如

电 话:0514-********

招标代理: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联系人:谢国媛

电话:0514-********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采用综合评估法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3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12:30至2024年8月1日17:30时,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9:30时整。

具体程序为:

1)投标人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预约截止前,投标人可以修改联合体单位),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编制投标文件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将通过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49.77.204.17:*****/OP/login.aspx),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网上成功预约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交纳相应投标工具费用,未交纳投标工具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完成预约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已添加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五楼开标四室(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公开开标。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以在线直播形式参与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工作。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7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8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49.77.204.17:*****/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9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施工 总承包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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