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片区四

顺昌县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片区四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片区四)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以顺发改审批(2024)12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昌县双溪街道富州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顺昌县双溪街道富州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双溪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2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拟建工程为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居住小区(龙山花园);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博物馆、县残联、妇幼保健院、县医院);城市道路(龙山路);公园绿地(龙山公园、滨水慢道分段C);交通站场(塔山站、县妇幼保健院站、县医院站),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材料;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4 年 9 月底须完成项目进度的 75%以上;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违反《顺政办(2012)159 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7.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 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 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 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 人。3.7.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的单 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 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 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3.7.4.根据闽建筑[2018]29号文规定,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并按照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 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②. 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 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 XML 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 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 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 (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 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 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3.7.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自 2019 年 7 月 19 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自 2019 年 8 月 16 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3.7.6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7.7 本项目投标人上传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必须参照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规定执行增设证书使用有效期并增加手写签名和签名日期,投标时需下载最新样式电子注册证书,本条为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如投标人未提供,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3.7.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2 15:00:00至2024-08-05 09:00:00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8月2日17: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形式,原则上应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人可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保证金服务平台申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8-0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及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sc/)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双溪街道富州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顺昌县双溪街道城南东路6号蝶景湾C区5号楼负一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2*****253,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江南水岸5号楼501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7*****930,传真:/

联系人: 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sc/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顺昌县城南路16号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

联系电话:0599-*******

标签: 无障碍设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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