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三社会考场租赁之三(预)招标公告
2016年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三社会考场租赁之三(预)招标公告
( 2016年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三社会考场租赁之三(预)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2016年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三社会考场租赁之三(预)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项目背景 | 为缓解目前我市驾驶人考试严重积压的现状,在政府财政支付上限范围内,根据深圳政府采购工作特点,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的基础上,着眼于政府采购合同生成后的合同管理环节,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使用监管规定》、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考场使用的规定和深圳市财委的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先进性、公正性、适用性和科学性的原则,合理、合法利用社会资源,最大可能地弥补目前深圳市机动车驾驶人政府考场资源不足的现状,租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符合公安部相关考场建设规范和标准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场开展相应科目的考试。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2、投标人承诺遵循本招标文件的实施程序、规定和要求。3、投标人须承诺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在深圳辖区范围内有按照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的规定和标准建设的机动车驾驶人车科目三考试场,考场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场地使用期限定2年以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考场设置图、土地使用面积和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②考场的考试系统必须通过国家道路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或收据)扫描件并提供现场设备照片);③提供考试使用的车辆数量20台以上;如考试车辆为租赁车辆,必须是从有租赁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且使用期限从2015年6月1日起须有18个月以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租赁车辆还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以上以通过省厅交管局验收为符合要求。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投标人须提供一份承诺函并盖章,承诺事项:一旦中标后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中标价格履约一年合同期、中途不得中止合约。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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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详见附件 | ||||||||||||||||||||||||||||||||||||||||||
商务需求 | 详见附件 | ||||||||||||||||||||||||||||||||||||||||||
评标信息 |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 详见附件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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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2016年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社会考场租赁项目之三需求.doc |
序号 | 质疑标题 | 质疑内容 | 质疑单位 | 质疑人 | 质疑附件 | 质疑日期 | 标题 | 内容 | 单位 | 采购人 | 附件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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