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关于加热卷烟用香精香料样品公开征集的公告征集公告
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关于加热卷烟用香精香料样品公开征集的公告征集公告
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关于加热卷烟用
香精香料样品公开征集的公告
编号ZG2024-05
各香精香料供应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公开征集加热卷烟用香精香料样品,请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与,样品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 样品需求
样品名称 | 样品类别 | 功能描述 |
柠檬香精 | 功能性香基模块 | 用于加热卷烟,提供柠檬特征香 |
蓝莓香精 | 功能性香基模块 | 用于加热卷烟,提供蓝莓特征香 |
葡萄柚香精 | 功能性香基模块 | 用于加热卷烟,提供葡萄柚特征香 |
咖啡香精 | 功能性香基模块 | 用于加热卷烟,提供咖啡特征香 |
薄荷香精 | 功能性香基模块 | 提供薄荷香气、强烈的凉感,应用于加热卷烟 |
保润剂 | 单体香原料 | 保持水分 |
凉味剂 | 单体香原料 | 提升卷烟清凉感,改善口腔余味,应用于加热卷烟 |
二、样品信息
1、请提供样品技术信息(主要包括外观色泽、理化指标、香味质量、香气质量、安全性指标、保质期、存储条件、产品执行标准等),样品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溶剂、主要成分、作用效果、报价等),以及样品检测报告、报价单等资料。
(1)合成单体香原料:请提供CAS号或FEMA号、溶解性、样品纯度等信息,如实完整地填写《合成单体香原料样品信息表》(见附件1)、《香精香料样品成分表》(见附件4)、《香精香料样品报价表》(见附件5)。
(2)天然单体香原料:请提供CAS号或FEMA号、溶解性、提取原料信息及其生产工艺、样品状态(如浸膏、酊剂、精油、净油)等产品规格信息,如实完整地填写《天然单体香原料样品信息表》(见附件2)、《香精香料样品成分表》(见附件4)、《香精香料样品报价表》(见附件5)。
(3)功能性香基模块:请提供溶剂、主要成分、主要香味特征描述、外观色泽、酸值、相对密度、折光指数、溶解性、澄清度、香味质量、香气质量、挥发性成分总量、存储条件等信息,填写《功能性香基模块样品信息表》(见附件3)、《香精香料样品成分表》(见附件4)、《香精香料样品报价表》(见附件5)。
如在资料的形式审查中发现所填信息前后矛盾、信息不实、信息缺漏等情况,对应的征集样品不予评选。
三、样品要求
1、质量要求:提供样品的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烟草行业相关规定。样品所使用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2、包装要求:样品均使用棕色玻璃瓶,白盖,瓶身及瓶盖不得带有企业logo及文字标识,需包装密封完好,标识清晰,标签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样品名称、样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
3、数量要求:每个品种请提供1个样品(多提交视为放弃),不少于100克,部分特殊样品供应商可据实际情况提供。
四、应征单位资格条件
为保证征集样品的质量,参与本次样品征集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要求:
1、应征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2、应征单位必须为香精香料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3、应征单位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烟草行业通报或虽被通报但已整改合格;
4、应征单位在应征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征资格条件的情形;
5、应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征集;
6、应征单位在应征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记录名单;
7、应征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江西中烟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本次征集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详见行贿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
8、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应征,中选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备注:
(1)如为首次参加江西中烟公开征集的应征单位,需提供完整详实的供应商评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基本资质、生产保障能力、质量保障能力、技术研发能力、管理体系、供货能力等),与实物样品一并邮寄(详见附件6)。
(2)应征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应征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征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应征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为外籍人员时,应提供足以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件(证据)。
(3)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江西中烟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任职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江西中烟新产品烟用香精香料的公开征集,其应征将被否决。
(4)在本次公开征集过程中,若应征人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其应征将被否决;本公司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外的应征人在本次征集活动应征截止日前三年内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同一应征人的同一行贿行为既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可查询的,其禁入期限以烟草行业黑名单记载的禁入期限为准,不重复实施禁入措施),对经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江西中烟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应征将被否决。
(5)在本次公开征集过程中,应征人存在以下恶意行为的,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其应征将被否决,应征人将被列入江西中烟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2年内禁止其参加江西中烟所有烟用香精香料公开征集。同一应征单位重复以上恶意行为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止其参加江西中烟所有烟用香精香料公开征集。
①通过挂靠或买卖资质,或提供伪造、变造虚假材料谋取征集中选的;
②与江西中烟征集评审相关部门(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串通应征;
③代理机构在代理本公司烟用香精香料公开征集过程存在恶意串通、伪造变造应征资料等行为的;
④中选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恶意违约,给本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50万元(含)以上重大损失的。
(6)被列入本公司严重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不良行为直接责任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江西中烟烟用香精香料公开征集,其应征将被否决。
五、报名
本次征集不接收未报名供应商递交的样品和资料,请符合资质要求且自愿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供应商,于2024年 7月 29 日17:00前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信息表》(见附件7)word版及加盖公章扫描版,《质量安全承诺书》(见附件8)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daiqiliang@sinochem.com)。
六、样品及资料提交
请于2024年8月 5 日 17:00 前,将《香精香料信息表》(见附件9)Excel版,发送至邮箱:(daiqiliang@sinochem.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超时视为放弃)。实物样品、资格评审材料、加盖公章的《合成单体香原料样品信息表》、《天然单体香原料样品信息表》、《功能性香基模块样品信息表》、《香精香料样品成分表》、《香精香料样品报价表》、样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一并送达(以邮寄为主)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博能金融中心17楼1704室,逾期不再接收(采用邮寄方式提供样品和资料的以送达时间为准),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及材料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博能金融中心17楼1704室
联系人: 戴先生
联系电话:0791-********
电子邮箱:daiqiliang@sinochem.com
八、其他说明
1、我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守技术机密,绝不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技术信息。
2、本次征集的样品由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e.sinochemitc.com)上同时公布。
3、本征集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所有。
附件1:《合成单体香原料样品信息表》
附件2:《天然单体香原料样品信息表》
附件3:《功能性香基模块样品信息表》
附件4:《香精香料样品成分表》
附件5:《香精香料样品报价表》
附件6:《新增供应商评价材料》
附件7:《报名信息表》
附件8:《质量安全承诺书》
附件9:《香精香料信息表》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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