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招标公告

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招标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我院中央空调需进行维保,现特对社会公开招标中央空调主机以外管道及末端维保单位,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维保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及要求:

维保项目包括全院中央空调(不含离心式制冷机组2台、螺杆式制冷机组1台)末端、分体空调及多联体机日常维护保养主要有以下项目:

1、门诊楼、1-3号病房楼,行政楼、餐厅楼,动力中心、职工活动中心,共计约5.3万㎡中央空调末端所有风机盘管、出风口、管道、新风机组及蒸汽减压阀的日常维护、清洁及保养。

2、上海东方水泵电机11台(55千瓦、30千瓦、37千瓦),为保证质量需由生产厂家保养,按厂家规定运行时间维修保养,更换新机械密封及轴承,每年所产生的维修保养(含人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动力中心5台小型水泵的维修保养(不含大修)。

4、冷却塔管道日常维护保养、除锈,及5台风扇电机的维修保养(不含大修)。

5、东住院部(约5200㎡左右)格力多联体机空调及管道、出风口的日常调试、清洁及保养。

6、负责全院分体空调的日常保养清洗(不含维修),做好导管室、放射科、综合ICU及信息科等多联机日常保养清洗。

7、维修所需配件单品价格小于等于1000元的,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

8、维保方在维保期内每日24小时2人值班(包括节假日),不准脱岗(如脱岗按每日200元扣除维保费)。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

2.维保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3.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包含维保项目);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身份证明;

5.法人委托书;

6.受委托人身份证;

三、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自公示日至2016年8月17日,有投标意向维保单位,请与招采办联系,报名时请携带资质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缴纳2000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保证金投标结果公示后退还,中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报名后不参与投标或不履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以账户转账方式缴纳,报名时携带转账回单;外地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的复印件和资质文件邮寄至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招采办。
户名: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账号:****************,开户行:郑州银行建设支行。

有下列几种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投标人代表未出席投标会或开标时被三次提名而无投标人代表应答的(自动弃权);

⑵递交的投标文件和资质文件中有虚假内容的;

⑶违反招标法及院方关于反商业贿赂规定的;

⑷投标报价低于实际成本价的;

⑸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中标合同的;

四、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另外通知。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人投递标书时需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标书一正本五副本

参加招标时需携带投标人资质原件。

对维保项目有异议的投标商,请在报名结束前,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提交招采办。

标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函(见附件);

2.各分项目维保标准;

3.投标报价(须注明单项单价和总价);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及其它证明投标单位实力的相关资质证件。所有证件都须是有效期证件(年检合格),并加盖单位公章;

6.付款方式:根据考核结果,分两次付款,冬季采暖季结束付50%,夏季制冷季结束付50%。

7.售后服务承诺;

8.提供最近2年同类医疗单位项目合同。

9.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10.维保服务承诺;

1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见附件)。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经南五路17号(经开区第一大街与经南五路)

电话:****-********

传真:****-********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电话:****-********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央空调 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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