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部分市级监测事权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部分市级监测事权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部分市级监测事权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 | ||
品目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徐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14: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政府采购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学彦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263 | ||
采购单位 |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东三区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6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正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南路15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学彦 |
项目概况 2024年度部分市级监测事权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 JSZC-******-ZBXX-G2024-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BXX-G2024-0002
项目名称:2024年度部分市级监测事权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5.******万元(采购包1:25.******万元;采购包2:80.******万元;采购包3: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45万元(采购包1:25万元;采购包2:80万元;采购包3:40万元)
采购需求:
2024年度部分市级监测事权第三方监测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4-08-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09点3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江苏正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3*****263
地址:徐州市丰县华悦嘉园2号楼1单元102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2024年7月30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7月30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784d8d33-f334-41d6-b8de-ebe623f9933e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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