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房产建设办税服务厅招标公告
购置房产建设办税服务厅招标公告
民乐县地税局拟对民乐县地方税务局购置房产建设办税服务厅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GSXYZC-2016ZY-099
二、采购人:民乐县地税局
三、项目内容:购置房屋建设办税服务厅
四、采购预算:99.50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县的工业、商业、服务业发展迅速,从事生产经营纳税户逐年递增,地方税务工作业务量也随之与日俱增,前来办税的纳税人也逐渐增多,近年来金地名都小区服务设施完善,且该小区所在地一室繁华区,为了更加方便纳税人。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民乐县财政局批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论证意见:
姓名:何光来
金地名都小区门面二楼房屋结构比较大,宽敞明亮。适合建设办税服务厅。
专家二论证意见:
姓名:康杰
金地名都小区内有地下停车场,纳税人停放车辆方便,且该小区暖气充足,民乐县天气寒冷,能为纳税人提供温馨舒适的办公环境。
专家三论证意见:
姓名:杜杰春
八年来,随着城北新区的建设,金地名都小区所在的地方区域一成为中心繁华地段,能够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
八、公示的期限: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与民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质疑。
民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单位:民乐县地税局
采购方代表:杜杰春 联系电话:189*****263
2、采购监督机构:民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注:任何制作建设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民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同时抄送采购人。
民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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