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条款号 |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2)及其他确定方式详见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 限价 |
| | (如有)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 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 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 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7)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9)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00分) | 评标价 :100.00 分 |
| | 差错;2、未按约定的规则,多计或少计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本次招标设定3种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每个标段随机抽取其中1种作为该标段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一、评标价(A)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如果投标文件出现以下1~5任一情况,不参加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1、未按要求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G %;(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于投标最高限价一定范围值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G%原则上在85%~90%之间取值。)3、无法确定投标报价具体数值;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如分标段);5、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不一致。投标文件存在以上1~5任一情况,但招标人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未发现的,视为计算过程中基础数据取用错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予以修正。投标文件未出现以上1~5情况的,均参加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二、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1如果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 %*C 值(最高投标限价的G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否则,按以下方式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1、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2、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根据下述区段计算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1、B2.2、…、B2.15、B2.16),各区段平均值为该区段内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B2.2为“1.03*B1(不含)~1.035*B1(含)”范围内的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区段 区 段 平 均 值 |
| (B2) |
1.035*B1<评标价 | B2.1 |
1.03*B1<评标价≤1.035*B1 | B2.2 |
1.025*B1<评标价≤1.03*B1 | B2.3 |
1.02*B1<评标价≤1.025*B1 | B2.4 |
1.015*B1<评标价≤1.02*B1 | B2.5 |
1.01*B1<评标价≤1.015*B1 | B2.6 |
1.005*B1<评标价≤1.01*B1 | B2.7 |
1.00*B1<评标价≤1.005*B1 | B2.8 |
0.995*B1<评标价≤1.00*B1 | B2.9 |
0.99*B1<评标价≤0.995*B1 | B2.10 |
0.985*B1<评标价≤0.99*B1 | B2.11 |
0.98*B1<评标价≤0.985*B1 | B2.12 |
0.975*B1<评标价≤0.98*B1 | B2.13 |
0.97*B1<评标价≤0.975*B1 | B2.14 |
0.965*B1≤评标价≤0.97*B1 | B2.15 |
评标价<0.965*B1 | B2.16 |
| | 术平均值。3、当6≤P≤9时,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4、当P≥10时,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P1个最高值和P2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P1=Q1,P2=Q2。Q1、Q2是在取值区间(1~Q)中随机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Q1,较小的数值为Q2。Q=INT(P/5),即Q为(P/5)向下取整。四、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3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P表示)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1、当P=0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 %*C 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2、当0<P≤5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P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3、当P=6或7时,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4、当P≥8时(1)首先,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P1个最高值和P2个最低值。P1=Q1,P2=Q2。Q1、Q2是在取值区间(1~Q)中随机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Q1,较小的数值为Q2。Q=INT(P/5),即Q为(P/5)向下取整且最小为1。(2)然后,将其余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对排列第(1、1+R、1+2R、…、1+SR)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R为随机步距,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3、4、5。S为步距个数,S=INT([ P-P1-P2-1)/R],即S为([ P-P1-P2-1)/R]向下取整。五、评标基准价(D)D=[C*K+B*(1-K)]*[(10-Z)/10],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式中:1、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B为评标价平均值。2、K为权重系数,K=[(K1/10)+K2]/10。各标段的K1在开标现场从0、1、2、3、4、5、6、7、8、9等10个系数中 |
| | 随机抽取。各标段的K2在开标现场从0、0.5、1等3个系数中随机抽取。3、Z为下浮系数,各标段的Z在开标现场均从0%、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等21个系数中随机抽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7位小数 |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方法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
的投标人优先;
(3)(2)及其他确定方式详见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
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
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人需提供汇款凭证的原件扫描件;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
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提交
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人需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
保函申请完成系统截图)、保函验真渠道、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的彩
色影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
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
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
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
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7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
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
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
目情况表”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
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
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
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
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
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
件设备投标的
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
设备投标的(如:MAC 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
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
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 限价
8
(如有)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 限价(如
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 未对工
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工程量
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 未对工程
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工程量固
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
件设备投标的
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
设备投标的(如:MAC 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 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9)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2.1.2
资格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00
分)
评标价 :100.00 分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各标段评标基准
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
2.2.2
评标基准价计
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
算方法
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
何因素发生变化。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
9
差错;2、未按约定的规则,多计或少计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
算的评标价。
本次招标设定 3 种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在第二
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每个标段随机抽取其中 1 种作
为该标段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方法。
一、评标价(A)
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
如果投标文件出现以下 1~5 任一情况,不参加评标价平
均值的计算:
1、未按要求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招
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G %;(注:由招标人在招标
文件中约定低于投标最高限价一定范围值的投标报价不参与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G%原则上在 85%~90%之间取值。)
3、无法确定投标报价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
号不一致(如分标段);
5、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不一致。
投标文件存在以上 1~5 任一情况,但招标人在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未发现的,视为计算过程中基础数据
取用错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予以修正。投标文件未
出现以上 1~5 情况的,均参加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二、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 1
如果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 %*C 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 值(最高投
标限价的 G% )。否则,按以下方式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
1、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
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
标价初始平均值 B1。
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
“四舍五入”。
2、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
根据下述区段计算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1、B2.2、……、
B2.15、B2.16),各区段平均值为该区段内各评标价的算术平
均值。如:B2.2 为“1.03*B1(不含)~1.035*B1(含)”范围
内的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保留
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区段
区 段 平 均 值
10
1.035*B1<评标价
1.03*B1<评标价≤1.035*B1
1.025*B1<评标价≤1.03*B1
1.02*B1<评标价≤1.025*B1
1.015*B1<评标价≤1.02*B1
1.01*B1<评标价≤1.015*B1
1.005*B1<评标价≤1.01*B1
1.00*B1<评标价≤1.005*B1
0.995*B1<评标价≤1.00*B1
0.99*B1<评标价≤0.995*B1
0.985*B1<评标价≤0.99*B1
0.98*B1<评标价≤0.985*B1
0.975*B1<评标价≤0.98*B1
0.97*B1<评标价≤0.975*B1
0.965*B1≤评标价≤0.97*B1
评标价<0.965*B1
(B2)
B2.1
B2.2
B2.3
B2.4
B2.5
B2.6
B2.7
B2.8
B2.9
B2.10
B2.11
B2.12
B2.13
B2.14
B2.15
B2.16
3、评标价平均值(B)
(1)按下列公式,将计算得出的区段平均值(B2.1、
B2.2、……、B2.15、B2.16)进行加权平均(B2.1 和 B2.16 权
重为 0.1,B2.2 和 B2.15 权重为 0.3,B2.3 和 B2.14 权重为 0.5,
其余权重为 1.0),得出评标价平均值(B)。评标价平均值(B)
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B=[0.1*B2.1+0.3*B2.2+0.5*B2.3+1.0*(B2.4+B2.5+……+
B2.12+B2.13)+0.5*B2.14+0.3*B2.15+0.1*B2.16]/[0.1+0.3+0.5+
1.0+1.0+1.0+1.0+1.0+1.0+1.0+1.0+1.0+1.0+0.5+0.3+0.1]。
(2)如果某区段无区段平均值,则该区段不计区段平均
值。如:无 B2.1、B2.3、B2.9、B2.15 等区段平均值,即 B2.1、
B2.3、B2.9、B2.15 以及其权重均等于 0,则评标价平均值 B=[0.
0*0.0+0.3*B2.2+0.0*0.0+1.0*(B2.4+B2.5+……+B2.8+0.0+B2.
10+……B2.12+B2.13)+0.5*B2.14+0.0*0.0+0.1*B2.16]/[0.0+0.
3+0.0+1.0+1.0+1.0+1.0+1.0+0.0+1.0+1.0+1.0+1.0+0.5+0.0+0.1]。
三、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 2
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 P 表示)
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C 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评标价平均值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1、当 P=0 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 %*C 值(最高
投标限价的 G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
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
2、当 0<P≤5 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 P 个评标价的算
11
术平均值。
3、当 6≤P≤9 时,在 P 个评标价中,去掉 1 个最高值和 1
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4、当 P≥10 时,在 P 个评标价中,去掉 P1 个最高值和 P2
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P1=Q1,P2=Q2。Q1、Q2 是在取值区间(1~Q)中随机
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 Q1,较小的数值为 Q2。Q=INT
(P/5),即 Q 为(P/5)向下取整。
四、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 3
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 P 表示)
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C 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评标价平均值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1、当 P=0 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 %*C 值(最高
投标限价的 G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
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
2、当 0<P≤5 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 P 个评标价的算
术平均值。
3、当 P=6 或 7 时,在 P 个评标价中,去掉 1 个最高值和
1 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4、当 P≥8 时
(1)首先,在 P 个评标价中,去掉 P1 个最高值和 P2 个
最低值。
P1=Q1,P2=Q2。Q1、Q2 是在取值区间(1~Q)中随机
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 Q1,较小的数值为 Q2。Q=INT
(P/5),即 Q 为(P/5)向下取整且最小为 1。
(2)然后,将其余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对排列第(1、
1+R、1+2R、……、1+SR)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算术平
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R 为随机步距,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 3、4、
5。
S 为步距个数,S=INT[(P-P1-P2-1)/R],即 S 为[(P-P1-P2-1)
/R]向下取整。
五、评标基准价(D)
D=[C*K+B*(1-K)]*[(100-Z)/100],保留七位小数,
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式中:
1、C 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B 为评标价平均值。
2、K 为权重系数,K=[(K1/10)+K2]/10。各标段的 K1
在开标现场从 0、1、2、3、4、5、6、7、8、9 等 10 个系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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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取。各标段的 K2 在开标现场从 0、0.5、1 等 3 个系数
中随机抽取。
3、Z 为下浮系数,各标段的 Z 在开标现场均从 0%、0.1%、0.2%、
0.3%、0.4%、0.5%、0.6%、0.7%、0.8%、0.9%、1.0%、1.1%、
1.2%、1.3%、1.4%、1.5%、1.6%、1.7%、1.8%、1.9%、2%等
21 个系数中随机抽取。
2.2.3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7 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评标价得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
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2、E2=1,评标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四舍五
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a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若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
人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未否决全部
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
b 第二步骤宣布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对其第二信封内的报价文件进
行开标,宣读投标报价。
c 第二个信封在监督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初步评
审,若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推荐中标候选人,
并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
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d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评分标准进行评标价评分(评标价得分即为最终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当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相等时,若投标价不相等,以投标价较低者优先;
当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相等且投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子目单
价也相同时,视为串标,均以废标处理。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子目单价不尽相同,综合评
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①评标价低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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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优先顺序依次
为:上两个年度均为 AA 级,上一个年度为 AA 级,上一个年度为 A 级,上一个年度为 B 级,
上一个年度为 C 级。
注:(1)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结果公告(非结果公
示)为准。
(2)企业不具备有效的辽宁省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
定: ①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②无全国综合信
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③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
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
的按 A 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B 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
记录的按 C 级认定。
(3)投标人无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须提
供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结果公告、以及体现投标人评定等级的文件作为证明材料,评标
委员会进行复核。
③根据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确定其推荐顺序,优先顺序依次为:“2023 年年末净资产”高者、“2023
年营业收入”高者。
④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顺序。
(3)G=90。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
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
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其他
①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其他管理和技
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②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
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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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
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
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
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
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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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
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
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
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
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
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
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
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
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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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
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
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
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
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
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
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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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
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
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
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
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
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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