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丰镇头佑村委会水渠改造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

2024年南丰镇头佑村委会水渠改造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南丰镇头佑村委会水渠改造项目(二期)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14: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海南省儋州市云巢国际酒店会议室云海阁(酒店10楼)(儋州市那大镇龙门路39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海南省儋州市云巢国际酒店会议室云海阁(酒店10楼)(儋州市那大镇龙门路39号)
预算金额 ¥1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简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
采购单位 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儋州市南丰镇天湖北路南丰人民政府大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符先生0898-********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简工0898-********

项目概况

2024年南丰镇头佑村委会水渠改造项目(二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S2024-077

项目名称:2024年南丰镇头佑村委会水渠改造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需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磋商响应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加公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6、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7、供应商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打印生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8、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9、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需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磋商响应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加公章;3.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儋州市云巢国际酒店会议室云海阁(酒店10楼)(儋州市那大镇龙门路3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儋州市云巢国际酒店会议室云海阁(酒店10楼)(儋州市那大镇龙门路3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人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儋州市南丰镇天湖北路南丰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符先生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联系方式:简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工

电 话:  0898-********

 

标签: 委会水渠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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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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