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4-2025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张先生(0574-********)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FHZFCG(2024)029X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采购人范围
1-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9座(含)以下] 优惠率 ≥ 5%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2-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9座(不含)以上] 优惠率 ≥ 5%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序号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1 基本要求 供应商入围资格申请表(格式1)
2 基本要求 营业执照扫描件(盖公章)
3 基本要求 标项一:提供《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许可(备案)证明扫描件,且自有小型车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总数量在5辆及以上(格式2);联合响应协议书(格式3)。标项二:提供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自有营运客车5辆及以上,并提供《道路运输证》。
4 基本要求 法定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格式4)。
5 基本要求 包车服务价格优惠率承诺(格式5)
6 基本要求 供应商服务承诺(格式6)
7 基本要求 廉洁承诺书(格式7)
8 基本要求 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截图。)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4年07月22日-2025年08月31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通过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符合条件的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为宁波市奉化区各镇(街道)、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提供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申请时间:本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2、申请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方式申请(申请网址:
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industryCode=KJXY),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完成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3、申请时,供应商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上传)相关申请资料(推荐采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4、供应商在申请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https://www.zcygov.cn)“服务中心”版块查阅相关的帮助文档和教学视频,也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热线电话:*****(工作日8︰00-20︰00)。
5、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提交业务联系人、车辆状况信息及数量和报价承诺等信息,经征集人审核后以上信息将在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中展示。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宁波市奉化区各镇(街道)、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详见征集文件中框架协议相关条款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一)入围供应商清退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协议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违规供应商予以清退(解除框架协议):
(1)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的;
(2)超过协议价格提供服务的;
(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采购人订单的;
(4)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监督管理部门查实的;
(5)供应商服务态度差,被采购人有效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并经查实);
(6)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将服务事项转包给其他单位的;
(7)其他征集人或监管部门认为应当予以清退的情形;
(二)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十、采购合同文本:

车辆租赁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采购单位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通过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参考《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采购人通过对供应商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每季度反馈情况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推荐排名靠前供应商予以优先采购。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详见征集文件


附件:

2024年-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docx


提交申请地址:开放式框架协议报名入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奉化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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