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制作“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宣传画册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制作“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宣传画册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此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制作“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宣传画册项目的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制作“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宣传画册项目

2、内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制作“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宣传画册

围绕三项计划,分别编辑制作三类画册,每类画册计划印制300册。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80,000.00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要求必须整包竞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24年 07月 23日至 2024年 07

月 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2:30-5:30 时到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团结促进处(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312房间)递交报名资料,经初审资料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民族事务委员会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

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三份,标准 A4 纸)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递交竞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竞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上

午11时30分。

2、竞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团

结促进处。

3、谈判时间:2024年 07月29日下午 14时 00 分。

4、谈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三楼会

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312房间

联系人:吴女士、李先生

电话:0471-*******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

标签: 宣传画册 青少年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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