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设施扶贫贷款建设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农村基础设施扶贫贷款建设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阜城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城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贷款建设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城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贷款建设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项目编号:HBHJ1608-HS-0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兆立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城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阜城县富强东3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勇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兆立 ****-*******
代理机构地址: 衡水市人民西路大陆裕丰H座3单元1102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阜城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贷款建设项目归类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已纳入阜城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第一批),“政府委托的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推动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该项目我县已授权由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作为采购主体实施政府采购,为了充分利用优势资源、节省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由阜城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导实施,是县脱贫攻坚项目,具有政策特殊性,且该公司是我县唯一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公司,了解熟悉项目基本情况,确定阜城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做为该项目承接主体,协助采购主体完成融资建设招标等。综合以上,拟申请采购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向阜城县城乡建设投资公司购买实施政府服务,由阜城县城乡建设投资公司融资、建设,并经专家组评审本项目建设符合《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阜城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贷款建设项目归类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已纳入阜城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第一批),“政府委托的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推动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该项目我县已授权由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作为采购主体实施政府采购,为了充分利用优势资源、节省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由阜城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导实施,是县脱贫攻坚项目,具有政策特殊性,且该公司是我县唯一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公司,了解熟悉项目基本情况,确定阜城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做为该项目承接主体,协助采购主体完成融资建设招标等。综合以上,拟申请采购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向阜城县城乡建设投资公司购买实施政府服务,由阜城县城乡建设投资公司融资、建设,并经专家组评审本项目建设符合《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
三、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阜城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阜城县府前街路南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7200.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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