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拟增补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入册名单的公示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拟增补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入册名单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规定(试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全省法院鉴定评估机构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将本院拟增补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入册名单公示如下:
(一) 工程检测类机构
1.辽宁建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测量测绘类机构
1.辽宁融达工程测绘有限公司
2.盘锦合盛房地产测绘评估有限公司
(三)土地评估类机构
1.辽宁德蕴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辽宁鑫隆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四)机动车评估类机构
1.盘锦中恒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22日起至7月26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科提交书面异议书。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0427-*******
通信地址:盘锦市辽东湾直方街与勤德路交叉口北11米路西。
邮编:******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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