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人寿关于数字化电子发票平台开发项目采购公告
光大永明人寿关于数字化电子发票平台开发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我司“关于数字化电子发票平台(开发)项目”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邀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为满足国家税务部门关于推进企业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实施落地的政策要求,计划财务部计划搭建数字化电子发票平台。依托平台做好我司的全电切换工作,保障我司平稳过渡,为公司提供增值税纸质发票、电子发票,数电发票等一体化管理服务,更好的提升我司开票服务能力。
采购内容:
计划采购成熟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平台产品并进行客户化开发。对接核心接口平台,税控(纸质)等内部系统,以及第三方税务总局相关平台,实现增值税纸质发票、电子发票,数电发票的相关管理功能,并通过邮件,短信,微信消息方式交付发票,形成发票流程闭环。
3、应答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方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类、服务类营业执照;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经营状况、商业信誉、资信良好;
(4)未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
(5)具有金融行业数字化电子发票平台建设,对接国家税务总局乐企平台的实施及运维管理经验(至少提供一份有效的合同首尾页或者关键页);
4、应答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应答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需盖章扫描并同时提供Word版)及项目报名要求的其他辅助文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发送至:xiongwei.shi@sleb.cn;
项目报名联系人:史雄伟
联系电话:010-********;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单位,我司将在报名截止且采购方案审批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 邀请采购 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单位被责令停业的;
(2)应答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单位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应答单位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应答单位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报名无效且否决其应答。
6、费用承担
应答人准备和参加应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保密
(1)参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推荐人及应答人应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推荐人信息影响项目及评审相关人员。
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日期:202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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