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原中亚-蒙古分公司经营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地质原中亚-蒙古分公司经营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地质原中亚-蒙古分公司经营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审计部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地质原中亚-蒙古分公司经营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询比采购 |
二、标段(包)编号:202*****020181*****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审计部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有 |
(二)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 |
七、服务内容:对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中亚-蒙古分公司经营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内控监督评价和资金专项审计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对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中亚-蒙古分公司经营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内控监督评价和资金专项审计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预计蒙古、乌兹别克斯坦、格鲁吉亚等三国 |
十、服务地点要求:2024年11月30日之前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 3.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需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中。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2日 到 2024年07月28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审计部 |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路92号院2号楼 | |
联系人:马萧 | |
电话:010-******** | |
邮箱:maxiao@cecep.cn |
中国地质原中亚-蒙古分公司经营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审计部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地质原中亚-蒙古分公司经营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询比采购 |
二、标段(包)编号:202*****020181*****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审计部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有 |
(二)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 |
七、服务内容:对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中亚-蒙古分公司经营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内控监督评价和资金专项审计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对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中亚-蒙古分公司经营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内控监督评价和资金专项审计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预计蒙古、乌兹别克斯坦、格鲁吉亚等三国 |
十、服务地点要求:2024年11月30日之前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 3.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需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中。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2日 到 2024年07月28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审计部 |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路92号院2号楼 | |
联系人:马萧 | |
电话:010-******** | |
邮箱:maxiao@cecep.cn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