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石化公司/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机器损坏险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机器损坏险
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机器损坏险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石化公司/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机器损坏险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呼石化公司)批准,承办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财务部,建设资金来自预算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为地区公司投保了炼化企业财产保险(财产一切险),保障责任只涵盖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火灾、爆炸),机器损坏保险作为炼化企业财产保险的附属险种,并未被总部统保。通过投保机器损坏保险,把由于设计、制造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风险,人员操作风险,电气原因导致的机器设备财产损失进行风险转移,既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也有利于节约修理费。
按照中国石油商业保险管理文件,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最终达成的保险条件自动承接60%保险份额,且不做首席保险人。剩余40%保险份额通过招标,最终保险费率和承保条件以第一中标人条件为准。
按照中国石油商业保险管理文件,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保险经纪人为招标人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保险经纪佣金比例为总保险费(含税)的20%,由承接业务的保险人支付。
2.2招标范围
2024-2025年度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新材料公司机器损坏保险,投保资产总额预计11.15亿元,其中呼和浩特石化公司10.97亿元,新材料公司0.17亿元。保险标的主要为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炼油化工专用设备、动力设备及设施、传导设备及设施、供排水设施、工具及仪器、生产辅助配套设备,具体资产明细见保险投保资产清单。本项目实际投保时以具体提供的投保资产清单为准。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4服务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6服务内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固定资产涉及的机器损坏险。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总公司应为中国石油《2024-2026年度商业财产保险公司准入资质核定结果》所列18家财险公司之一,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1.2投标人总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依法经营满5年的财产保险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1.3投标人应为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为石油化工行业相关资产提供保险服务的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3.3 承诺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3.3.5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其他要求:
3.5.1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
投标人在2023年第4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须大于150%(含150%),以审计报告内容为准。
3.5.2保险公司投标牵头责任部门及分支机构投标的特别说明:
投标人应由其分支机构牵头,并持有其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的授权,以其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的身份参加投标。招标人只接受每家保险公司的唯一授权。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4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步骤①为报名操作,步骤②为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费用操作,请务必仔细阅读,分别进行操作!)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招标文件购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自负其责。
投标人应按照系统提示操作获取其在本项目/标段的汇款信息(包括汇款附言)。汇款附言为项目识别码,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在汇款附言处准确无误填写系统生成的汇款附言,不得有错填漏填或者多填等,否则系统无法自动关联到相关项目/标段中,如遇问题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请务必准确填写系统中开票信息)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4.6技术咨询电话:**********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关于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购买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400电话接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00-17: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 年8月1日8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 |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英特大厦1706室 |
联系人:李静 | 联系人:张晓理、程浩杰 |
电话:0471-*******/139*****116 | |
电子邮件:ljing@petrochina.com.cn | 电子邮件:zzgszxl0@163.com、zzchj@cnpc.com.cn |
2024 年7 月19日
标签: 新材料 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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