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受理举报公示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受理举报公示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领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执法监督,全面提升交通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现向社会公示受理举报方式如下: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

电话:0791-********

信箱: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458号(老县政府综合大楼七楼702室),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

受理举报范围为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等现象,具体包括:

(一)吃拿卡要、以权谋私问题

1.故意刁难,明示或暗示企业或群众提供礼品礼金、安排宴请或娱乐等好处,给了好处不处罚、不给好处乱处罚等问题。

2.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入股、介绍业务、强迫交易、强揽工程,为个人或亲属谋取私利等问题。

(二)任性执法、随意执法问题

3.执法不文明,方式简单粗暴,对企业或群众颐指气使,行特权、耍威风,搞“一刀切”执法、“运动式” 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

4.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规不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选择执法问题

5.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任务,“钓鱼式” 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6.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四)作风漂浮、散漫懈怠问题

7.漠视企业或群众利益,面对办事企业或群众,只知道说“不行”,而不知道说“如何才能行”,不诚心帮助解决问题,对企业和群众诉求不理不睬、上下推卸、相互扯皮,或久拖不办、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8.对辖区内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处理、不上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等问题。

9.对上级政策不学习、不熟悉、不吃透,在为企业或群众办事中自作主张、胡乱应付,令企业或群众无所适从、来回跑等问题。

(五)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

10.该合并的检查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或群众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侵害企业或群众财产权益等问题。

(六)其他因执法不当而导致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运输 专项整治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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