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实验学校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张湾实验学校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张湾实验学校传达室、大门等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张湾实验学校传达室、大门等工程
标段编号 ****************-BD-002; 标段名称 张湾实验学校道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8月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8月1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张湾实验学校传达室、大门等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张湾实验学校传达室、大门等工程已经灌南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南县张湾实验学校,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张湾实验学校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南县张湾实验学校

2.工程规模: 传达室33.29㎡,围墙长约72m等。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BD-002 张湾实验学校道路工程 道路铺设约1990平方米。 3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灌南县张湾实验学校道路工程
竞争性发包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编号:****************-BD-002
1、灌南县张湾实验学校负责的灌南县张湾实验学校道路工程,已经灌政办发【2016】7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 的投标。
2、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3.1招标工程项目类型: //
3.2招标工程项目规模:道路铺设约1990平方米。
3.3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道路铺设。(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4工程建设地点为:灌南县张湾实验学校校园内
3.5履约保证金: 无
3.6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BD-002 张湾实验学校道路施工 竞争性发包 49
3.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验收(合格) 标准。
3.9付款方式:完成基础部分付至合同价款的1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留5%质保金)。
4、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与资格审查条件:
4.1资质条件:
4.1.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限建筑工程专业)并已经在投标单位注册。
4.2资格审查相关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即投标申请人满足招标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条件和发包文件中的相关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以下属于资格审查条件:
4.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2.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2.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4.2.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9.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证明、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按以下要求提供: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不良行为(时间为2015年 8月19日至2016年 8月 18日)、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时间为2015年 8 月 19日至2016年 8月 18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4.3.2款)
4.2.9.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4.3.2款)。注: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2.9.3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及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非本省、本市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原件)。
4.2.9.4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文件,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注:A、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请务必在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 址: http://www.lygcin.gov.cn,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技术服务QQ:********2。B、各家投标企业的信用分统一由国泰新点系统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就可以了,不需要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进行打印,但第一次到连云港来投标的企业需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开具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并加盖市场监管处印章并扫描上传。)
4.2.9.5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对列入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按文件规定处理。资格审查的过程中,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中的“失信信息”栏系统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尚未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投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采用承包商(投标人)名录管理方式的,还可以永久性地将其从名录中取消。
4.2.9.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相关规定,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建筑工程)、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建筑工程)、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市外乡镇工程师中级职称除外),项目部其它人员配备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执行。项目经理部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6年 5月至2016年 7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审查时评委将通过社保机构网络平台对投标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社保证明进行查验复核。(注: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
4.2.9.7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但是资格审查所需有关原件证书,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2.9.8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ztb.gov.cn/TPFront)”同时发布。
5.2 投标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 2016 年8 月 9日至 2016 年 8月15日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ztb.gov.cn/TPFront)进行招标文件购买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从网上自行下载(成功支付费用后)。购买完成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3电子标书制作:本工程招标文件采用国泰新点软件制作,请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从QQ群********7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用低版本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会有问题。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陈超:186*****457 黄贵松158*****880
6、发包文件中相关事项说明:
6.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发包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发包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6.2投标人获取发包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3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
6.3.1 定义: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经评审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最后由发包人按相关法规规定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特别提醒: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投标人勿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中标后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副本三份,纸质与电子标书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
8.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8.3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以确保开标时正常解密。在开标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特别说明:未及时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4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强制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开标时如果解密失败,可以导入光盘上的非加密文件(nJSTF格式)作为补救。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8.5对于不同载体的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及认定顺序为网上投标、备用光盘,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网上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均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6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集中办公区行政审批中心4楼404室)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会导致投标人无法进场交易。
8.7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无须再提供书面原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除外),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务必完成诚信库的完善工作,投标文件里的“资料审查模块”里相关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投标单位应认真对待并及时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上传的扫描件需清晰、完整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附: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连云港地区) 孙莉莉 180*****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543
杭云飞 138*****446
国泰新点软件 李仕龙 ********91
黄桂松 189*****523

注:江苏CA已在本地设点办理,地址:连云港市审批中心新址(新政务中心 凌州东路9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莉莉 180*****017
9、其他说明:
9.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2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3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工程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灌南县张湾实验学校
招标人地址:灌南县张湾镇
电 话:
联系人: 传真:
邮 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住建局四楼
电 话:****-********
经办人: 孙玉洁 传真:****-********
邮 编:222500 E-mail:gnzbdl@163.com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6年08月09日至2016年08月15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6年08月09日至2016年08月15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南县张湾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 灌南县张湾实验学校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洪才 联 系 人: 季明磊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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