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卷烟厂动力车间110kV电力自动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第2次采购
楚雄卷烟厂动力车间110kV电力自动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第2次采购
楚雄卷烟厂动力车间110kV电力自动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第2次采购)
1.招标条件
楚雄卷烟厂动力车间110kV电力自动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动力车间110kV电力自动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第2次采购)。
2.2 项目编号:246*****060*****。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楚雄卷烟厂动力车间110kV电力自动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110kV监控站系统主站中心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升级改造;②110kV配电监控系统虚拟工控平台搭建;③微机防误操作系统升级改造;④电气GIS设备SF6泄漏监测系统升级改造;⑤110kV主变压器分接头自动调节设备更新及维护;⑥110kV监控主子站通讯管理机设备更新升级及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4 项目地点: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
2.5 工期:总工期270日历天:
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备货;
②自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24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改造、安装调试、系统及程序优化等全部工作(含90日历天试运行)。
2.6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100%。
2.8项目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20万元(含税)。
2.9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①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分;下午14:00时至17: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资料: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搜索关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点击“招标公告”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在公告页底部点击“立即报名”并按要求填写信息和上传“招标文件获取资料”原件扫描件(首次登录须按要求完成单位信息绑定)。②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无须到现场办理。(联系电话:0872-*******)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1)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接受。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3日上午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办公楼一楼A103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红塔集团网站”、“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联 络 地 址: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
招标代理单位: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络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
邮 编:******
联 系 人:杨琼、杨丽娟、何定建、杨永婧
联 系 电 话: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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