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医院2024年环境污染物自行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人民医院2024年环境污染物自行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人民医院2024年环境污染物自行检测服务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灵台县人民医院2024年环境污染物自行检测服务 项目
采购单位 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编号 GSRC-2024-049
采购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联系人 郭永红 联系电话 177*****166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22 17: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24 17: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7-24 17: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7-25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灵台县人民医院2024年环境污染物自行检测服务 项目001 GSRC-2024-049 服务类 *****.0

公告内容

  • 灵台县人民医院2024年环境污染物自行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台县人民医院委托,现对“灵台县人民医院2024年环境污染物自行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GSRC-2024-049

    二、采购内容、预算金额:

    1.项目名称:灵台县人民医院2024年环境污染物自行检测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

    一、废水

    1.1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

    检测点位:污水处理站总排口;

    检测项目及频次: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每周检测1次,粪大肠菌群每月检测1次;pH、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色度、氨氮、总余氯、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镉、总砷、总铅、总银、总α、总β每季度检测1次,每次检测1天,每天检测3次;肠道致病菌(志贺氏菌)每半年检测1次,每次检测1天,每天检测3次;

    1.2锅炉用水

    检测点位:取水口

    检测频次:每年检测1次,每次采样1次。

    检测项目:浊度、硬度、pH、电导率、溶解氧、油、铁共7项;

    二、废气

    2.1无组织废气

    检测点位:污水处理站下风向设置3个检测点位(1#~3#),污水处理站内浓度最高点(4#);

    检测项目及频次:1#~3#: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每季度检测1次,每次检测1天,每天检测4次;4#;甲烷,每季度检测1次,每次检测1天,每天检测4次;

    2.2有组织废气

    检测点位:锅炉废气排口;

    检测项目及频次: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每年检测1次,每次检测1天,每天检测3次;氮氧化物每月检测1次,每次检测1天,每天检测3次;

    2.3废气处理设施排口废气

    检测点位:废气处理设施排口

    检测项目及频次: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每季度检测1次,每次检测1天,每天检测3次;

    三、噪声

    检测点位:厂界四周;

    检测项目及频次:等效连声A声级,每年检测1次,每次检测一天,每天昼夜各检测一次。

    3.最高限价:8.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4.服务周期:一年。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三、评标办法

    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7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

    4.须具备由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2日17时00分至2024年7月24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3.网上报价时限: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25日12时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盖章签字),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人民医院

    地 址:灵台县城东街151号

    联系人:曹永红

    电 话:133*****861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室

    联系人:郭永红

    电话:177*****166

采购文件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target="_blank">https://ygcgpt.plsggzyjy.cn:*****)进行报价

标签: 环境污染 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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