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谭仙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代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HG-2024-38)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谭仙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代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6.26 万元,招标人为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拟对谭仙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内部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新建和完
善,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智能模块化净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集中供热中心及配套蒸汽
管线工程、燃气管线工程、标准化厂房与仓储物流中心、园区公用配套服务设施、智慧园区
管理(能源、物流系统)附属工程、分布式光伏工程及储能中心等,涉及总建筑面积 56579.5m²,
分布式光伏 6504m²,综合管线敷设 13258 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谭仙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代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谭仙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代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为自负盈亏的经济
实体;(2)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或综合经济专
业、与代管项目类别相应的专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与代管项目类别相应的一级及以上
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市政府及部门直属的具有投资职
能的政府投资公司或从事本行业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或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国有
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且仍持有国有股份的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
(投资)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以上任意一种即可)。
3.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
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4 能严格遵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实
行项目代管制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2021)42 号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
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7 月 30 日,
每日上午 09:00 至 12:00 时,下午 14:30 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海
府街道蓝天路 31 号名门广场北区 B(6-9)座 2907 房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现场购买招标文件。4.2、谭仙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代
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 2 号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 2 号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谭仙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代管) ,已由海口市
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琼山审服复【2023】182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业主)为海口
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代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拟对谭仙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内部配套基础设施
进行新建和完善,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智能模块化净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集中供热中
心及配套蒸汽管线工程、燃气管线工程、标准化厂房与仓储物流中心、园区公用配套服务设
施、智慧园区管理(能源、物流系统)附属工程、分布式光伏工程及储能中心等,涉及总建筑
面积 56579.5m²,分布式光伏 6504m²,综合管线敷设 13258 米。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
2.3 招标控制价:306.26 万元;(招标控制价为按项目估算投资以全过程代建管理正常取费
计算后的暂估价,最终合同支付金额以概算批复中委托代管的项目内容的最终金额为计算基
数)
2.4 服务期:服务期自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财务决算审计及资产财务移交手续;
2.5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至完成财务决算审计及资产财务移交手续等各环节全过程项目(代
管管理)服务,以签订的《委托(代管管理)合同》约定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2)
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或综合经济专业、与代管项
目类别相应的专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与代管项目类别相应的一级及以上工程施工总
承包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市政府及部门直属的具有投资职能的政府投
资公司或从事本行业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或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国有企业或事业
单位改制且仍持有国有股份的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
(投资)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以上任意一种即可)。
3.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
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4 能严格遵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实
行项目代管制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2021)42 号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
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7 月 30 日,每日上午 09:00
至 12:00 时,下午 14:30 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海府街道蓝天路 31
号名门广场北区 B(6-9)座 2907 房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
4.2、谭仙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代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
点(地址)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 2 号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惠民路琼山区政府办公大楼 420 办公室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33375866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宏格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31 号名门广场北区 B(6~9)座 2907 房
联 系 人: 冯工
电 话: 0898-6536177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