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松滋市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松滋市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松滋市临港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拟对松滋市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现诚邀合格的竞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SZCG2016-54
二、项目内容:松滋市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3.4万元(配置见货物清单及要求)。
三、竞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要求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竞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工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以上。
2.竞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关产品经销资质,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以制造厂家授权书为准);(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年审的税务登记证或新式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该批设备供应相适应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维修能力或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5.竞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两年的(14、15年)财务审计报告;(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竞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报名提供二代身份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7.竞标人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20种仪器检测报告(外购产品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原件);(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名须提供公示期内在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四、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投标人应以转账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转入到达下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专户。
收款人:松滋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荆州松滋支行金松开发区分理处
并请注明“SZCG2016-54投标保证金”。
注:1、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退付: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结束后如无质疑或投诉,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
2、开标前投标人将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其复印件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打印件一并交招标人。
四、报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
五、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松滋市财政局六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30时止(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松滋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九、采购人:松滋市临港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陈双胜 电话:138*****768
十、招标人: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晓明 电话:****-*******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八月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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