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新疆“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新闻媒体合作、拍摄“兵教师”短视频项目标项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新疆“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新疆“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新闻媒体合作、拍摄“兵教师”短视频项目标项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新疆“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新疆“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新闻媒体合作、拍摄“兵教师”短视频项目(标项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新疆“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xlh-zb2024-017-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新疆“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新闻媒体合作、拍摄“兵教师”短视频项目(标项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新疆“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新疆“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新闻媒体合作、拍摄“兵教师”短视频项目(标项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新疆“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1、赴疆内各地实地采访拍摄10部典型集体和个人事迹宣传片。短片每部时长原视频不得少于5分钟,后期制作后,正式发布仪式用不得少于3.5分钟,共计35分钟。
2、需在具备电视节目录制功能的演播大厅举行发布仪式彩排和正式发布仪式,发布仪式正式录制现场需容纳至少200名观众席位。
3、举行仪式彩排和正式发布仪式需提供策划、导演、导播、摄像、制片、音乐编辑、舞美灯光、视频制作、后勤保障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舞台搭建、舞美及装饰、灯光、大屏、航架、喷绘、横幅、典型个人和集体宣传海报、地毯等物料设计和制作,以及主持人、嘉宾、演员邀请和方案拟制、流程设计、文案制作、节目设计等服务和全部音视频、多媒体后期合成和制作等服务,录制发布仪式电视节目完成后,需在省级主要电视媒体且通过汉、维、哈三种语言进行播出。发布仪式前后需通过自治区级电视台、报纸等官方媒体及石榴云、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配合进行社会宣传和氛围营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780号

联系方式:139*****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办公楼办公903室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建军

电 话:0991-*******;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退役 发布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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