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清洁能源锅炉工程招标公告
置换清洁能源锅炉工程招标公告
2016年08月09日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置换清洁能源锅炉工程,出资人为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其他
2.1项目概况: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隶属于山东高速集团,是以沥青储存、加工为主营业务,公司沥青储罐区储存总量可达6万吨,生产加温设施为有机热载体加热炉。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置换清洁能源锅炉工程,新建锅炉厂房总占地面积500㎡,包括300㎡锅炉厂房建设、锅炉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基础以及厂房配套水、电项目。配套2台200万大卡燃气(油)锅炉供货及安装,包括高地位槽支架制作、循环泵安装、工艺管道安装等其他项目。
2.3招标范围:包括300㎡锅炉房建设、锅炉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基础以及厂房配套水、电项目工程建设等,完成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及要求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并达到设计要求标准。
200万大卡有机热载体加热炉(油气两用)1套, 200万大卡有机热体加热炉(燃气)1套供货及安装,包括高地位槽支架制作、循环泵安装、工艺管道安装等,完成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及要求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并达到设计要求标准。
项目估算价300万元。
2.4工期: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所述工作,并通过竣工、试车、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及压力管道);
锅炉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质保函及能够证明锅炉合格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
3.3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机电工程施工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注:项目经理必须至少具备其中一个执业证书);
项目部须配备专职安全工程师,且取得建筑施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4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至少有2个及以上建设规模3000㎡及以上或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319#)持单位委托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份,图纸等资料人民币700元/份,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在收到单位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监督人
监 督 人: 山东高速物资集团总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监督电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139*****130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319#
邮 箱:lqzsck@163.com
传 真: ****-*******、****-*******
山东省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2016年8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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