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工程招标公告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卫发改发[2016]2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卫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市水务局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工程 ;
建设地点:位于文萃南路市水务局现办公楼东侧,具体地址待有关部门商定;
招标内容:新建储备库房一栋,建筑面积979平方米;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宁夏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每日8:30 时至 18:00 时(节假日休息)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wzzw.gov.cn)上持CA锁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8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市水务局
地 址:中卫市城区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吕梅松
电 话:159*****895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699号 名人大厦14楼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金磊
电 话:137*****985
2016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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