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二次)招标公告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二次)招标公告



受淮安市清浦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项目(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项目(二次)
2、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物品及数量:采购一套完整的20m3/D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包括设备本体、调节池、基础底板、配套的格栅、风机、水泵、控制系统及设备中的所配附件等。
(2)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3)招标范围内设备的保修和售后服务。
3、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谈判供应商或者主要设备厂家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带至现场检查);
(4)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带至现场检查);
(5)谈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带至现场检查);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说明:
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评委会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任意一条及以上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
4、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1)到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的经办人若是授权委托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请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随报名人同时送达采购中心,否则不予报名。
(2)谈判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谈判供应商交纳谈判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3)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
(4)时间:2016年8月 9日-2016年8 月 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5、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8 月19 日 9时 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6、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6年8 月19 日 9时 30分
谈判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7、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胡志伟电话: ****-********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朱院长 电话:180*****118
(3)采购人联系地址: 清浦区
8、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 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在开标前到采购中心221室换取收据。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谈判保证金的形式为网上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入帐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的须提前半天至采购中心办理票据盖章后至采购中心开户行办理入账手续,凭进账单至采购中心换取收据);
注:①谈判申请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和换取收据的,其谈判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②谈判申请人为清浦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内企业的,无需提供谈判保证金字据凭证。
③谈判结束后代理机构将所有供应商(诚信库内企业除外)企业的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统一收集保管,事后一并交给采购中心财务,由财务统一办理退还手续
(3)谈判保证金缴纳信息:开户名称: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淮安清安支行;账 号:****************0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柒万元整。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 ) 负责人:(签章)
2016年8月 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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