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尼勒克县S315线K152+560-科克浩特浩尔乡-G218线K195+800道路建设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尼勒克县S315线K152+560-科克浩特浩尔乡-G218线K195+800道路建设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尼勒克县S315线K152+560-科克浩特浩尔乡-G218线K195+800道路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勒克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尼勒克县S315线K152+560-科克浩特浩尔乡-G218线K195+800道路建设项目(二期))由尼勒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2024]120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尼勒克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车购税”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尼勒克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尼勒克县喀拉托别乡
建设规模:尼勒克县S315线K152+560-科克浩特浩尔乡-G218线K195+800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里程共计7.498km,公路等级为三级。(详细数据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2024年8月18日开工,2025年5月30日完工,总工期:286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 creditchina. 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2日到2024年7月26日
4.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潜在投标人应首先进行会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图纸费用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4年8月1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 10:30
6.2 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 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7.1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
7.2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
7.3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jyl.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勒克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尼勒克县唐布拉路322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黎
电话:180*****062
纪检监察电话:0999-*******
行政监督电话:0999-*******
招标代理: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西环路306号开元新城3号楼11层(写字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张艳
电 话:180*****507
传 真:0999-*******
尼勒克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2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1项。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投标人 2021年度~2023年度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900万元人民币; 2.提供的用于本合同段的流动资金不小于220万元; 3.投标人2021年~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得小于1。 |
注: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2项。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独立完成3个及以上,单个合同段20公里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项目的工程业绩(须同时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任务。 |
注: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3项。
2. 查询到的网页截图须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
3.“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计算时间应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即交工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不包括大中修项目及安防工程。
5.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管理的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管理的子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母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不予认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
注: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4项。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 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 离) |
项目总工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 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注: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5项。
2.出具社保缴费证明的时间须在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注:退休返聘人员符合要求不提供社保证明)
3. 查询到的网页截图须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
4. “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计算时间应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即交工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含大中修项目及安防工程。
附件二: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在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的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项规定。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6.4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或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30分 业绩能力:20分 履约信誉:10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15分 | 编写了相关内容的,得基本分9分;编写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9-12分;编写内容符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完整的,得12-15分。 | |||
工程的工期、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15分 | 编写了相关内容的,得基本分9分;编写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9-12分;编写内容对工期和质量保证合理的,得12-15分。 | ||||||
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编写了相关内容的,得基本分3分;编写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3-4分;编写内容对安全生产、环保、水保、文明施工、文物保护是行之有效的,得4-5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5分 | 编写了相关内容的,得基本分3分;编写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3-4分;编写内容对项目风险防范及事故是应急行之有效的,得4-5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5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5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业绩能力 | 20分 | 单位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20分。 | ||||
履约信誉 | 10分 | 投标人满足履约基本条件得1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正文中第 1 条补充细化为: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履约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1 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3.2 项和第 3.3.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 3.3.2 项至第 3.3.5 项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3.评标办法正文中第 3.6.1 项补充细化为: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名通过详细评审(若投标人并列第 3名,则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的,以商务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上述情况均相同的,以递交投标文件靠前的优先;若不足 3名,则选择相应数量) 4.评标办法正文中第 3.9.1 项补充细化为: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即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均通过评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排名次序推荐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只推荐相应的数量)。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标段的排名。如果同一标段中多个投标人评标价相等的,评标委员会按照“1.评标办法”中的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标签: 公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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