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公寓空调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京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公寓空调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京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公寓空调安装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京财采计〔2016〕402号文件的要求,京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京山县第二高级中学的委托,对京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公寓空调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编号:ZFCG(竞谈判)2016—003
二、项目名称:京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公寓空调安装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为:空调40台
2、采购预算金额:12万元
3、质保期: 6年。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工期:中标单位中标后,15个工作日,将空调安装到位,否则每延迟一日按总费用的1%进行处罚。
六、交货地点:京山县第二高级中学。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招标内容)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为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制造商授权文件为准,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涵盖投标产品范围),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须在荆门地区有产品制造商授权委托的固定售后服务机构、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备品备件仓库场地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与部分产品投标;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八、谈判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携带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2016年8月 9 日起至2016年 8 月 12 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京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同时领取谈判文件。
九、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 19 日 9:00时,地点为京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京山县八里途行政服务大厅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供应商报名时交纳)。
2、投标保证金用现金支票或投标所在地银行存单交纳。
十一、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京山县第二高级中学
联系人:刘艳之
电 话:139*****745
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京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章玲
电 话:****-*******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标签: 公寓 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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