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宁鸿运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随机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绥宁鸿运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随机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绥宁鸿运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随机选任
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绥宁县人民法院移送的绥宁鸿运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选定破产管理人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以及《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选任管理人实施意见(试行)》之规定,本院决定于2024年7月25日15时00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本案为简易案件,采取随机、轮候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绥宁鸿运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系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7月5日在绥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住所地:绥宁县关峡乡;法定代表人李明雄;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松烤板杉板枋杉松大芯板加工、销售。因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绥宁鸿运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已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已被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名册;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14:30止;
2、报名材料提交:摇号前只需网上报名,不需要提交电子资料,摇中的管理人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电子版资料和两份纸质资料(一份交中院,一份交案件承办法院),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的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以PDF格式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院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环节。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本案管理人(中签1),并从剩余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中签2)。
联系人:行装处:雷成顺、刘永强 0739-*******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