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沙新镇税收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川沙新镇税收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3 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云平台 浏览次数: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川沙新镇税收管理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324**********-********
项目名称:川沙新镇税收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15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川沙新镇税收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沪国税浦委(2018)15号,委托代征协议书的要求,我镇需做好辖区内私房出租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经营纳税人税收代征工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德西路100弄7号地纬生活广场租售中心4楼401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开启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纸质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540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闵行区七莘路652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
联系方式:*********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莹
电 话:*********806
潜在供应商
******&articleId=w1KAlVxJLN9Sb1amhKuVsQ==" target="_blank">http://www.zfcg.sh.gov.cn/luban/detail?parentId=******&articleId=w1KAlVxJLN9Sb1amhKuVsQ==
标签: 税收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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