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公安局委托,就平顶山市公安局政法补助装备专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政法补助装备专款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PZC2008-0167Ag-5364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电脑、数码摄像机、打印机等。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供货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的应具有相应产品授权书; 4)所投产品应是制造商生产的全新、原装现货; 5)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必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7)满足政府采购法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4.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每日的工作时间均可购买;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千田大厦4楼45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纸质,邮购需另加50元,不以电子文档形式出售;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8年3月11日上午9: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另行通知。 -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08年3月11日上午9:00整;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有关事项:请携带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杰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千田大厦四楼458室; 邮政编码:467000 标书款汇款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千田大厦四楼458室; 汇款银行:建设银行平顶山分行 8、其他应说明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等。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