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白盆珠镇新丰村青潭村小组文化室建设招标公告
惠东县白盆珠镇新丰村青潭村小组文化室建设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惠东县白盆珠镇新丰村青潭村小组文化室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符合招标条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白盆珠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BPZ2016-YB017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东县白盆珠镇新丰村青潭村小组文化室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白盆珠镇新丰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白盆珠镇新丰村
(四)工程造价:232,384.36元
(五)工程规模:新建一栋一层村级文化室,拟占地面积80平方米,拟建总面积95.12平方米。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工期为90个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自筹。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1人;
?、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三、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提供报名人员(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委托代理人及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施工现场管理班子所有人员最近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交凭证;
7、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上岗证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以上所提及的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正本须原件,报名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所有资料原件核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00携带上述资料到白盆珠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限1天)。
五、交纳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4600元人民币(由本工程造价2%确定),由投标人从其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白盆珠镇财政结算中心账户,未中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东县白盆珠镇财政结算中心;开户银行: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盆珠支行;账号:****************7)。
六、中标通知书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如果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时,签约的合同价应为中标人的投标价格(经过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价格)。如果该价格高于放弃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其差价也应是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如果第二中标候选人也放弃中标,招标人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同样以此类推。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2016年8月18日上午8:30-10:00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交纳凭证递交到白盆珠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逾期恕不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16年8月18日10:00时在白盆珠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
九、联系方式:
白盆珠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白盆珠镇新丰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人:黄玉汉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5*****381
2016年8月9日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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