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南浔区农广校中专班委托培训单位询价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南浔区农广校中专班委托培训单位询价通知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18号)等相关文件,共下达南浔区2024年农广校农业种养技术专业招生指标65人,现就2024年农广校中专班委托培训单位开展询价采购,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2024年南浔区农广校中专班;
2、资金来源:省级资金;
3、服务期限:2024年-2026年,共2年。
二、投标单位资质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实施的;
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3、投标单位须具有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教育培训许可资质。投标单位中标后能够在南浔区行政区划范围内设立固定的满足农广校中专班的教学场所,并配备稳定的教学管理团队,一般不少于3人(含3人),开展农广校中专班教学管理工作。
三、服务要求:
1、负责学员招生工作。按照甲方制定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确定具体招生专业,开展招生宣传,接受学员报名,配合做好新生审录工作。
2、负责教学计划执行。建立学员基本信息和学习档案,按要求执行教学计划,督促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修学,确保教学质量。
3、负责教学组织管理。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日常的教学管理,健全考勤记录,指导监督学员完成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做好教学实践、考核考试、技能鉴定等组织工作。
4、负责具体教学工作。按照甲方要求,向学员转发教材资料,做好学员的课程辅导、复习考试、结业毕业、技能鉴定等工作,收取、批改学员作业、实验报告等,登录汇总上报学员成绩。
5、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学员特点,加强教育和服务,解决学员在入学及学习过程中的问题。
6、负责教学场地安排。根据甲方要求,做好教学场地、课程考试、技能鉴定场地的安排及监考工作,严格执行甲方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
7、负责知识产权保护。承担甲方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不得将甲方的教学资源用于与本合作项目无关的活动。
四、投标要求:
1、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31日17时前向本单位提供询价单,询价单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3、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999号农水大楼,联系人:王燕云,联系电话:0572-*******。
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3日
附件: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询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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