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防灾减灾第三批采购公告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防灾减灾第三批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防灾减灾第三批) JSZC-******-YZHZ-G2024-001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06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YZHZ-G2024-0012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防灾减灾第三批)
预算金额:371.******万元(采购包1:56.******万元;采购包2:63.******万元;采购包3:57.******万元;采购包4:56.******万元;采购包5:88.******万元;采购包6:5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包1:最高限价10.4万元/吨;采购包2:最高限价28.3万元/吨;采购包3:最高限价21万元/吨;采购包4:最高限价22万元/吨;采购包5:最高限价22.63万元/吨;采购包6:最高限价16万元/吨。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共六个包段,投标人可同时进行六个采购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采购包,评标时,依开标顺序(按采购包1到采购包6自然顺序开标),确定该采购包的中标供应商,供应商中标后其则不再具有其它采购包的中标资格。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类型为工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4-08-0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731。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 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7.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8.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1.采购人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YZHZ-G2024-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防灾减灾第三批)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7-16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更正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更正日期: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话:180*****466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防灾减灾第三批)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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