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萨尔图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医院中药饮片集中统一配送,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价格合理,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萨尔图区人民医院拟遴选中药饮片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我院中药饮片的供应稳定。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院中药饮片供应商公开进行遴选,现将初拟遴选方案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萨尔图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
内容需求
拟遴选符合投标及投标文件要求并能够满足我院中药饮片需求的供应商。
服务期限
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因国家政策调整,需要重新竞标或遴选时,再重新进行竞标或遴选采购。
投标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备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具有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所有证照均需齐全,在评标期内有效、且无超范围经营现象。
2、投标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若经查实列入相关部门商业贿赂黑名单,取消其投标资格。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注:以上网站由供应商查询,并于报名时提交,若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
3、投标方提供的中药饮片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及各省中药材标准和炮制规范的要求,且不能低于招标方现用中药材质量。投标方原则上应当具备供应招标方所需任何中药饮片的能力,保证提供合法、合格的药品,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4、投标方应具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对所投标药品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1)质量符合率100%;(2)品种满足率100%;(3)供货及时性:按照招标方提供的饮片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在48小时内送达。
5、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遴选过程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如提供虚假材料、违反相关承诺的一经查出,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如中选的将取消中选资格。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资质材料证明文件:
(1)投标方必须提供有效的资质材料,详见附表1。
(2)以上材料,一式两份,需统一使用A4纸制作,按顺序装订成册(首页附目录),并逐页加盖投标方公章。
(3)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档案袋密封后递交,封口处应加盖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在档案袋封面上写明投标人及公司名称。
注:提交的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标书文件提交方式、时间及地点、联系人
1.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
2.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3.地点:萨尔图区人民医院门诊一楼中草药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经一街纬十一路10号)。
4、联系人:韩老师 0459-*******。
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通过“萨尔图区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
萨尔图区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9日
标签: 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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