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119号信访事项验收销号公示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119号信访事项验收销号公示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119号信访事项验收销号公示


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119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江都区仙女镇解放西路140号胜利浴室全天不间断燃烧煤炭,粉尘污染严重。

二、责任单位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停止该浴室的烧煤行为。

五、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底。

六、整改措施

2021年12月10日,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丁政、桑永强赴现场检查,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再次立案(扬江环(A)立字(2021)111号)。

2022年1月17日,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发布了扬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扬环罚告(2022)4-13号)。

2022年3月7日,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扬环罚(2022)4-47号)。

该浴室设施已不再使用煤炭。

七、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浴室的生物质锅炉已改电;原地膛炉(用于浴池水保温)供热改用液化气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2日)向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14-********

电子邮箱:jdqxnzhbb@163.com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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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态环境 督察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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