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海关监管区监控调整及增加询价函

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海关监管区监控调整及增加询价函

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

询价函

编号:港务*******

项目名称 :海关监管区监控调整及增加

项目内容


承办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海关监管区监控调整及增加。

技术、质量、工期要求


1、报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项目质量与安全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业主单位的相关规定。

3、工作内容:(1)需对采样流程及监管仓库9个监控位置进行调整。(2)在引桥口、车载核辐射检测区、集装箱监管场地等6个区域增加13个机枪摄像头和2个球机摄像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工期:7个日历天。

择优比选原则


限价3.8万元,择总价最低价中标,高于限价无效。(如税率不同,按统一去除增值税税率后价格)

报价资料及密封要求:

1、报价资料组成: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负责报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密封要求:

(1)报价资料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报价资料一式壹份。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9时

其他要求:


1、按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要求,签订《廉洁协议》、《安全生产协议》;

2、报价资料送至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也可邮寄;

邮寄地址:台州临海头门港头门大道1226号 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

联系人:王曾宇 电 话: 0576-******** 邮箱:tmgw********@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关监管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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