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海关监管区监控调整及增加询价函
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海关监管区监控调整及增加询价函
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
询价函
编号:港务*******
项目名称 :海关监管区监控调整及增加 | |
一 | 项目内容 |
承办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海关监管区监控调整及增加。 | |
二 | 技术、质量、工期要求 |
1、报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项目质量与安全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业主单位的相关规定。 3、工作内容:(1)需对采样流程及监管仓库9个监控位置进行调整。(2)在引桥口、车载核辐射检测区、集装箱监管场地等6个区域增加13个机枪摄像头和2个球机摄像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工期:7个日历天。 | |
三 | 择优比选原则 |
限价3.8万元,择总价最低价中标,高于限价无效。(如税率不同,按统一去除增值税税率后价格) | |
四 | 报价资料及密封要求: 1、报价资料组成: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负责报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密封要求: (1)报价资料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报价资料一式壹份。 |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9时 | |
五 | 其他要求: |
1、按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要求,签订《廉洁协议》、《安全生产协议》; 2、报价资料送至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也可邮寄; 邮寄地址:台州临海头门港头门大道1226号 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 | |
六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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